五端
见“于阗”(58页)。
见“于阗”(58页)。
?—1826清朝将领。蒙古正白旗人。图博特氏。大学士※保宁子。乾隆六年(1795),由监生授蓝翎侍卫。嘉庆四年(1799),升三等侍卫,八年,升二等侍卫。十三年(1808),袭三等义烈公爵,授散秩大臣
书名。清王仁俊撰。1卷。本书辑录史籍记载的西夏书目,分部列出,所收皆存目,原书已佚者。本书收入王氏《辽文萃》中,有光绪三十年(1904)铅印线装本。
元明清王朝在土族地区以封授土族或其他民族首领世袭官职进行统治的一种制度。其始祖为他族者,因长期生活在土族地区,后裔亦逐渐融合于土族中,成为土族土司制的组成部分。元朝因袭唐宋王朝羁縻措施,利用少数民族首
藏语音译,吐蕃官名。亦可译作“权臣”,即有权势之臣(官)。据《德乌佛教史》载,属于“六大官”(即“六大文字告身”官)之一。位列第五等。分上、下两级。即上级旺论及下级旺论。
见“耶律弘基”(1308页)。
见“过折”(575页)。
渤海王国置。为南京南海府睛州辖县之一(一说为州附郭县)。县治故址有说在今朝鲜咸镜南道咸兴西北旧津里;旧有依《辽史》误指在辽宁海城县境。辽灭渤海后,其民与睛州所属大多被辽迁至今辽宁海城县附近,置嫔州(治
见“捕喝”(1854页)。
解放前海南岛五指山区黎族广泛保留的一种粗放耕作制度。通常每年农历正月选择地段,二三月间集众砍伐地段上的树木(砍枝留干)、杂草,待枝叶杂草晒干后便纵火焚烧,不翻土便以木棒戳穴点种,然后以竹木围篱,故名。
书名。清末李有棠(1837—1905)撰。40卷,卷首有《帝系考》和《纪年表》。分正文和考异两部分。正文将辽朝有关政治、军事与掌故的重大事件区别条流,各从其类。考异则兼采群书,用小注的形式把诸书异同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