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质制度
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换。一旦爆发彝族的反抗斗争或其他所谓“违法”事件,便将人质处死。以此作为控扼彝族人民反抗的手段。解放后,将此制度彻底废除。
又称“坐质”或“坐班”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四川凉山彝族等地区实行的一种反动统治制度。明、清、民国时期,当地统治者命令彝族(主要是黑彝)各家支头人或亲属到府、州、县城去坐牢当人质,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轮换。一旦爆发彝族的反抗斗争或其他所谓“违法”事件,便将人质处死。以此作为控扼彝族人民反抗的手段。解放后,将此制度彻底废除。
1087—1143字重德。契丹人。辽太祖※耶律阿保机八世孙。西辽王朝创建者。辽天庆五年(1115)中进士,擢授翰林应奉,迁翰林承旨。契丹语以翰林为林牙,故称大石林牙。历任泰州、祥州刺史与辽兴军节度使。
北魏宗室。字绍达。鲜卑元氏(拓跋氏)。河南王※拓跋曜曾孙,武昌王※拓跋平原次子。颇览书传,宽和好士。太和十一年(487),父卒,兄元和为沙门,以爵让之。初拜通直散骑常侍,寻加冠军将军,守河南尹。十七年
藏语音译。西藏贵族家族之一。全称帕觉拉康。宅第近江孜。传为不丹帕觉拉康寺一僧人的后裔,此僧因故被遂出不丹,被赐以一座后藏已故统治者的庄园。仅有1女,嫁努玛哇家族,所生子仍嗣承帕拉之名。18世纪上半叶,
元朝管理和训练回回炮手及军匠的机构。至元八年(1271),元世祖遣使至波斯征调回回炮手军匠,宗王阿不哥以阿老瓦丁、亦思马因等人应诏。至元十年(1273),蒙古军借回回炮手之助,攻克南宋江汉重镇樊城、襄
藏族部落名。在青海省海北都兰县东南部沟里藏族乡。东与兴海县以青根河为界,南接果洛州和玉树州,西邻香日德香加旗,北连日安藏族。为游牧部落。“沟里”藏语音译,意为“驼背人”,因最早部落头人为驼背者,故名。
?—812唐朝官员。河南人。鲜卑房氏(屋引氏)。一说其先房乾本出清河房氏。晋初使鲜卑,留而不遣,后裔随北魏南迁。唐朝宰相※房琯侄(一说族孙)。登进士第,被李泌辟为从事。德宗贞元二年(786),及泌入为
书名。清方式济(字屋源)撰。1卷。康熙年间成书。康熙五十年(1711),其父澄峰受文字狱株连,谪居齐齐哈尔,因省亲随侍,久居谪所,以亲身经历考订文献撰是书。分方隅、山川、经制、时令、风俗、饮食、贡赋、
传说中原始时代普米族的氏族首领。是普米人智慧的化身。聪明能干,传说他教人们用高山上的“被尼”(一种青苔)遮身,用细藤串树皮、树叶护体。为改变巢居穴处的状况,教人们用树枝搭窝棚,上覆茅草,普米语称“迁里
藏语音译,意为“远处的珞巴”,※卡珞的对称。旧时藏族对距离藏区较远,交往较少的珞巴族地区及其人民的俗称。指珞瑜腹心地区及靠近南部边境地区的各部落,如墨脱县南边的※巴达姆、※希蒙,米林县南面的※迦龙、※
1870—1946近代工商业家。名万兴,河北省静海县唐官屯镇(今属天津市)人。回族。成年赴天津开设“祥顺隆皮铺”,经营祖传行业。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应驻防小占新军将领王士珍之约,改制军需皮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