仳俚杰底
见“仳俚伽帖木儿”(815页)。
见“仳俚伽帖木儿”(815页)。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见“述垒”(1347页)。
元代蒙古宫廷宴饮礼节。蒙古语音译,意为“就座”。源于金朝宫廷旧礼。据陶宗仪《辍耕录》记载,元帝设宴时,司礼官一人持酒觞,立于右阶,另一人手持拍板,立于左阶。持板者口唱“斡脱”(进酒之意),持酒觞者和道
见“土鲁番”(68页)。
明清时壮族男青年赠给情人的信物。流行于广西南丹及浔州府等地。在一条普通的扁担上,契刻着花鸟和用“方块壮字”写的“壮歌”歌词,然后涂上颜色,显得格外醒目而美观,故称。为男青年所制,赶歌圩时,随身携带,遇
①见“耶律棠古”(1322页)。 ②见“蒲速”(2319页)。
1302—1364元末乌思藏地方统治者,帕木竹巴政权创建者。出身于朗氏家族。幼出家为僧,从师受戒,修习噶举教派教法,14岁,受帕木竹(元代文献作伯木古鲁)巴万户长遣往萨斯迦寺学法,深得座主达尼钦波宠信
见“马月合乃”(181页)。
见“对音库尔呼图克图三世”(643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乌苏卫。正统(1437—1449)后所置,在今黑龙江省阿城县阿什河流域。正德九年(1514)六月,兵部侍郎石玠至开原,遣大通事马俊出境招谕诸部,该卫先受约束。今人考定
清初圈地以绳作为计算田土数量的单位。单身汉人投充旗下,愿领地纳银者每人分给“一绳地”,合42亩。共拨给圈地35 245亩,约839人愿领一绳地,称“绳地人”(214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