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夫田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有使用权,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必须给土官当伙夫,故名。一旦不当伙夫,土官即将其田收回。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有使用权,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必须给土官当伙夫,故名。一旦不当伙夫,土官即将其田收回。
参见“萨图克·博格拉汗”(2015页)。
傣语音译。明代傣族麓川(治今云南瑞丽县)思氏地方政权最高统治者麓川平缅宣慰使下属※“召勐”(叨孟)的军事传令官。《百夷传》:“又有昭录令,遇有征调,亦与叨孟统军以行。”李思聪本《百夷传》则称:“又有昭
后突厥汗族。※乌苏米施可汗之子。受命辖西杀。唐天宝(742—756)初,拔悉密、葛罗禄、回纥3部共攻后突厥,其父败亡,遂与西叶护阿布思率5千帐降唐,受封怀恩王。
元朝将领。又译忽邻。蒙古亦乞列思氏。※孛秃驸马曾孙,札忽儿臣子。尚宪宗蒙哥汗女伯牙伦公主,称“古列坚”(意“驸马”)。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一作十四年),以诸王脱黑帖木儿结昔里吉劫持汗子北平王那木
清代宗室庄田中的半分粮庄。由于清初的圈地、※旗余地或入官地的地段大小不一,所设置的大庄、半庄亦随之而异。顺治(1644—1661)初,以地在240亩至360亩之间者,设为半庄。乾隆十年(1745)定,
见“满济”(2387页)。
见“完颜”(1142页)。
见“树洛干”(1577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阿苏江卫。永乐四年(1406)二月,与塔鲁木等3卫同时设立。其地在今黑龙江省牡丹江中游宁安县一带。南连毛怜、建州等卫。宣德八年(1433),结杨木答兀,杀建州左卫指挥
三国时反魏首领。见“治元多”(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