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仁
见“萧惠”(1991页)。
见“萧惠”(1991页)。
?—1332元朝宗王。又译也先铁木儿,也先帖木而。蒙古孛儿只斤氏。世祖※忽必烈孙,云南王※忽哥赤子。至元十七年(1280),袭封云南王。二十三年,奉命调合剌章军从阿里海牙征交趾。二十五年,率军征缅国,
古河流名。又称武水。《汉纪》注曰:“武溪在今辰州卢溪县西百八十里,即五溪之一”。以源出武山得名。与酉阳分山,水源石上有※槃瓠形迹犹存。南流注入沅水。昔※五溪蛮所居之地。
藏语音译,意为“近处的珞巴”。※丁珞的对称。旧时藏族对接近藏区的珞巴族地区及其人民的俗称。与藏族直接交往,受藏族文化影响较深。如墨脱县的※米新巴、※米古巴,米林县南边的※博嘎尔、※德根,隆子县内的※纳
见“西宁管辖四十族”(716页)。
见“朱驹波”(792页)。
见“隗衍突厥部”(2135页)。
清政府对蒙古族的统治制度。是清政府自天命九年(1624)至乾隆三十六年(1771)近150年中,对先后归附和降服的蒙古各部,按照“建其众”以“分其势”,的统治意图,根据八旗制度组织原则,在蒙古原有社会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萨喇塔拉接本部右翼左旗界,西至札尔满接瀚海界,南至鄂罗克依接本部左翼后旗界,北至保喇接本部右翼后末旗界。有佐领一个半,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雅诺尔盟。车臣诺颜乌尔占于康熙二
清代台湾高山族一些村社特设管理社租之人。高山族村社社租即“番大租”原由通事(多汉人充任)管收,往往饱入私囊。乾隆二十二年(1757)后,一些高山族村社为防止此流弊,由族人推举专人负责村社公地招佃和向佃
见“昂邦”(14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