倭变事略
书名。明代朱九德撰。成书于嘉靖三十八年(1559)。编年体。按时序记载三十二年(1553)至三十八年间所耳闻目睹倭寇骚扰闽、浙、苏、松诸地情况及明军与各族人民共同抗倭经过。书中提及湖广土兵抗击倭寇过程以及胡总督奏捷疏中之王江泾大捷等,对研究苗、土家等族历史有参考价值。
书名。明代朱九德撰。成书于嘉靖三十八年(1559)。编年体。按时序记载三十二年(1553)至三十八年间所耳闻目睹倭寇骚扰闽、浙、苏、松诸地情况及明军与各族人民共同抗倭经过。书中提及湖广土兵抗击倭寇过程以及胡总督奏捷疏中之王江泾大捷等,对研究苗、土家等族历史有参考价值。
见“诸抹”(1951页)。
元代蒙古官名。又译“昔博赤”、“实保齐”。掌鹰隼之事者。《南村辍耕录》:“昔宝赤,鹰房之执役者”。为※“怯薛”(护卫军、禁卫军)执事之一。蒙元皇室、诸王位下及诸路、州、县广置打捕鹰房,由专人饲养海东青
见“好屯卫”(937页)。
867—933五代后唐皇帝。926—933年在位。本代北胡人(一说沙陀部民)。汾州刺史李霓(一作电)之子。生于应州金城县(今山西应县),名邈佶烈。骁勇,善骑射。从沙陀部李克用征战,被收为养子,从李姓,
又称世袭总掌教、世袭总理掌教。历史上撒拉族所奉伊斯兰教※尕最制度中的最高职衔。世袭。驻青海循化(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街子清真寺(总寺)。职责为执掌宗教法规,监督宗教仪式的遵行,同时也是宗教法庭的总法官
书名。以蒙文撰写。作者佚名。成书时间据推测约在咸丰五年(1855)。书中详细记录哲布尊丹巴一世、二世、三世的生平,对四世、五世、六世、七世仅简单记录其出生、坐床概史。英人鲍登从蒙文译成英文,名《库伦的
见“跣足”(2358页)。
见“萧图玉”(1996页)。
1622—1652清宗室。满洲正红旗人。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之孙,和硕礼亲王※代善第七子。崇德五年(1640),从征锦州。六年,封辅国公。从肃亲王豪格围松山,合诸军击败明总兵吴三桂援军。七年,
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意为“善采捕者”。金代女真人有以此命名者,如完颜宗宁、夹谷守中皆本名阿土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