兀的改
金代女真的一支。又译乌底改、兀的哥。一说来源于黑水靺鞨※窟说部,辽代称兀惹或乌惹。是金代地处最东北边的女真部落,分布在今黑龙江下游山林地区(一说还散居在松花江和乌苏里江流域的森林地区)。元代兀者(吾者)、明兀狄哈、清乌德赫或乌底赫,前苏联乌德盖人,与其有渊源关系。
金代女真的一支。又译乌底改、兀的哥。一说来源于黑水靺鞨※窟说部,辽代称兀惹或乌惹。是金代地处最东北边的女真部落,分布在今黑龙江下游山林地区(一说还散居在松花江和乌苏里江流域的森林地区)。元代兀者(吾者)、明兀狄哈、清乌德赫或乌底赫,前苏联乌德盖人,与其有渊源关系。
即“弘慈寺”(645页)。
即“爱马克”(1897页)。
见“铁木迭儿”(1879页)。
解放前京族地区的一种剥削制度。亦称“买海水”。渔民向※渔箔(捕鱼工具)拥有者承租渔箔,必须提前交付租金,几年后才可做箔捕鱼。箔主利用这种方法,可以将一所渔箔重复出租给几户渔民。获取数倍租金。
汉代匈奴官员。※呼韩邪单于稽侯珊妻父。本乌孙、康居间小族首领,因屡遭侵暴,遂率众数千人降匈奴。狐鹿姑单于妻以日逐王姊,受命长其众,居右地。汉宣帝神爵二年(前60),其婿稽侯珊自以己为虚闾权渠单于子不得
见“罗泼”(1415页)。
见“泰不华”(1799页)。
见“李克用”(1034页)。
苗族传统兵器。用铜铁之细砂,合以毒药,放入空筒内。战斗时可揭开筒盖,抛撒敌方。敌人遇砂中毒,即刻失明、搔痒,毒入体内,可致死亡。属苗族武术“神打”类,“神打”,有神助之意。湘西、黔东地带盛行。
官名。明代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不限于苗族)所置小土官,以当地头目充当,因其故俗,使之抚绥土民,谨守疆土,修职贡,听征调,无相携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