兀良合
即“兀良哈”(108页)。
即“兀良哈”(108页)。
靺鞨诸部之一,后为黑水靺鞨16部中的一部。一说“虞娄”即“挹娄”转音。居地历来众说纷纭,大体在今兴凯湖以东至日本海之地(一说在乌苏里江左右,或说在黑龙江省依兰县至富锦县一段的松花江流域)。约在渤海王大
内蒙古鄂尔多斯高原流行的传统舞蹈。因以筷子为舞具,故名。原为男子独舞,以头顶燃灯,右手执筷,击打身体有关部位,发出声音,边打边舞,动作主要表现在肩、手、腰、腿,节奏强烈,动作健美。在节庆佳日或宴会上即
裕固语音译。亦称撂抛子。用皮条或毛绳制成的一种古老的抛石工具。双折一米左右,折处较宽大,有一小兜,放置石块,用臂力抡转绳子,待加速至一定程度时,将绳子的一头松开,即可将石块抛出。放牧时用以抛石驱赶羊群
见“蒲昌县”(2319页)。
相传为西汉时白子国国王。后人亦称之为张仁果。白族先民。白崖国(在今云南弥渡县红崖)※蒙苴颂后裔。传说约于公元前2世纪,为众所推,在白崖建白子国。明代白族文史学家李元阳纂《云南通志·白国始末》云: “汉
?—1389明代北元大臣。蒙古族。初事蒙古大汗※脱古思帖木儿,官枢密知院。洪武二十一年(1388),北元大本营在捕鱼儿海(今贝尔湖)遭到明将蓝玉(回族,一说苗族)所率15万兵围攻,8万余人被俘,仅与脱
①满语音译,汉译言父王。指清顺治时摄政王多尔衮。顺治五年(1648)十一月,世祖福临加封“叔父摄政王”,多尔衮为“皇父摄政王”。阿玛王一词,盖从此出。一说福临居宫时待多尔衮,必有此称。清初一些来华的外
见“喀喇汗王朝”(2208页)。
?—1790清代西藏贵族。藏族。七世班禅丹白尼玛之父。后藏白朗宗吉雄谿卡贵族。乾隆四十七年(1782),其子被确认为呼毕勒罕(转世活佛)后,于五十三年(1788),清高宗赐以公爵称号,赏戴花翎。五十五
官名。原系古代武官,《尚书·牧誓》有此官,统帅二千五百兵卒,取整数称之。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设此官,以当地头目充任,为武职小土官,听命于官军,跟随征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