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堡
参见“汉日天种”(617页)。
参见“汉日天种”(617页)。
书名。黄维翰撰。24卷。1922年刊印。该书参阅史籍91种,编录自汉魏迄清末,1700年间黑龙江地区历史人物451人的传略,其中满族及其先民所占比重较大,对研究黑龙江地方史和满族史有一定参考价值。有刊
见“皆木玛”(1623页)。
土火枪。清朝中叶,青海循化(今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孟达地区塔萨村撒拉族制造,故名。系以火绳点燃后击发的一种单筒火枪。用以狩猎。据魏源《圣宗记》载:撒拉族“素业射猎,精火器”。时工艺水平已相当高,较精准。
1887—1918清末民国初蒙古佛教(喇嘛教)僧人。内蒙古乌拉特旗广觉寺活佛。四世活佛圆寂后,主事喇嘛赴西藏请达赖喇嘛指点,经在乌拉特旗寻访其为灵童。蒙古族。幼名泽登札布。光绪十二年(1886年),并
书名。清刘锦堂撰。16卷。是书系作者于光绪(1875—1908)年间,奉命驻镇新疆的奏折汇编。奏稿起自光绪四年(1878)三月二十四日,止于十五年(1889)二月十五日。内容主要有:一为新疆改为行省经
敦煌吐蕃古藏文文献。原文见《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系沙州官府征收谷物的指令。内容为:会计官拉珠赞致书长官论甸热、论菜扎,陈请下令,从阿豺部农民谷物中,交纳谷物30,并请
即“尼雅”(764页)。
藏语音译,意为“队伍”,俗称“百姓”。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土司制下的一个社会等级。分别依附于土司和寺庙。向各自的属主领种份地,纳粮当差。世代束缚在份地上。乏嗣者,其份地和财产由近亲继承,或由土司派人接
珞巴族崩尼部方言音译,意为“生气时杀牛”。珞巴族习俗,流行于西藏自治区隆子县以南的珞瑜地方。凡发生争执时,双方不直接对抗,而是在自己门前杀牛,肉分给村里人,把牛尾送给对方以示挑战,若对方敢于应战,即杀
604—655唐朝突厥族将领。东突厥※处罗可汗次子。以智勇著闻。11岁时即拜拓设(突厥官名),建牙碛北,与颉利可汗子欲谷设分统铁勒、回纥、仆骨、同罗诸部,奉行“部从既丰,于我便足”之道,治众10年,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