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秦哀平帝
见“苻丕”(1340页)。
见“苻丕”(1340页)。
藏语音译,意为“小整事”或“小整事大相”。吐蕃官名。相当于唐官职中之副“监察御史”或“谏议大史”。参见“喻寒波掣逋”(2205页)。
蒙古部名。清代青海辉特人专称。首领为卓哩克图和硕齐之裔。康熙(1662—1722)中,为避噶尔丹乱自准噶尔移住。初隶青海和硕特部,后以罗卜藏丹津反清,自为一部,建札萨克。袭贝子品级辅国公。归西宁办事大
见“鞑靼”(2488页)。
准噶尔时期天山南路货币。“普尔”,维吾尔语意为“文”。质以红铜制成。故又称红钱或普尔红钱。制小而厚,式椭圆,首微锐,中无方孔。策妄阿拉布坦统治时,正面铸其名,背面附维吾尔文。每当大台吉新立,钱面皆易名
古郡名。三国蜀建兴三年(225).分牂柯、建宁置,治所在宛温县(今云南砚山北小维摩附近)。领县6。南朝宋移治漏卧县(今云南罗平县),齐移治西中县(今云南文山),梁末废。向为濮、僚、鸠等各族所居之地。
即“波路”(1516页)。
见“诺雷部”(1953页)。
参见“慈灯寺”(2406页)。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领主※召片领的侍从。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十田级”,领有薪俸谷子150挑(每挑约合50斤)。
金代行政区划建置。沿宋旧名。天会七年(1129),分河北为东、西两路置。该路兵马都总管府和转运司设于真定(今河北正定),故又称真定府路。辖真定、彰德、中山3府,邢州、卫州2节镇州,洺州、浚州2防御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