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院王
西夏诸王位之一。位在第一。西夏文《官阶封号表》中在师位、中书位、枢密位之上。参见“官阶封号表”(1532页)。
西夏诸王位之一。位在第一。西夏文《官阶封号表》中在师位、中书位、枢密位之上。参见“官阶封号表”(1532页)。
清代西藏地方机构。宣统二年(1910),经驻藏大臣联豫奏准设立。衙署在驻藏大臣衙门之左,设督办1人,由联豫兼任,下设兵备、参谋、教练3处。兵备处以罗长䄎为总办,职责为督办指挥、整饬全藏军
1770—1844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三十六任堪布。藏族。出生于科采拉德阿柔部落之纳杂家。乾隆四十六年(1781),嘉木样临莅该地时,被迎入拉卜楞寺,学习藏文读写,成绩最佳。后精通医药。曾任霍尔仓活佛之
见“沮渠牧犍”(1512页)。
1094—1123辽末皇子。字撒鸾,契丹族。为末代皇帝天祚帝※耶律延禧次子。史载其性宽厚,恶诛杀,喜读书。每取唐《贞观政要》及本朝林牙耶律资忠所作《治国诗》令侍从读。对战中俘获仅笞不杀,愿归顺者,官之
清朝废土司设屯官的措施。通行于四川藏族地区、青海撒拉族地区等。乾隆(1736—1795)年间,清政府镇压四川杂谷、嘉绒及大小金川土司后,废除土司制,设屯官统治其地,屯设守备、千总、把总、外委等武职,依
书名。元代回回学者瞻思(1277—1351)编撰。成书于元英宗至治元年(1321),是一部治理黄河的历史文献。本书系将宋代沈立《河防通议》及金代都水监《河防通议》合并、重新编订而成。分6门,门各有目,
?—1738清朝宗室、大臣。满族,爱新觉罗氏。圣祖※玄烨第十七子。雍正元年(1723),封果郡王,管理藩院事。六年(1728),晋亲王。七年,管工部事。次年,总理户部三库。十一年(1733),授宗令。
悼念皇帝或皇后的哀辞石刻。亦称“哀册文”。随死者埋入陵墓中。正方形,长、宽各约125厘米、厚约30厘米左右的两块石刻,重叠一起,称一合。上面一块称册盖,类似于书的封面,多呈盝顶形,台面中央刻写哀册题名
书名。亦称《沈紫江广右军功录》。1卷。明唐顺之(字应德,一字义修,江苏武进人)撰。内容记录沈希仪(字唐佐,号紫江,广西贵县人,时为广西右江参将都督同知,世袭奉议卫指挥使)率军镇压永安(今蒙山)、义宁(
辽、金户类名。①辽宫户中的一种,为契丹固有的人户。辽代诸宫卫共有正户8万。 ②金代猛安谋克之奴婢释免为良后,止隶本部者称正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