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亚玛
见“斤勒”(372页)。
见“斤勒”(372页)。
公元6世纪云南云龙阿昌族酋长。又作早概。酋长猛猎孙。继任酋长后继续与布朗族斗争,杀其酋长底弄,成为云龙地区各部首领。开始制订“铁印券”,规定“无券不得擅立”,又规定“酋长以长子继”,把部落首领选举制改
?—285夫余国王。前王麻余之子。父死,年6岁,立为王。晋太康六年(285),为鲜卑慕容廆所破,自杀,子弟走保北沃沮(故地约在今吉林延边地区一带),王城被毁,万余夫余人被掠。晋武帝愍之,下诏存问,并示
旧时云南景颇族地区裁判案件的一种习惯法。通常用以判断较大、较复杂的案件,如盗牛、土地纠纷等。在一方怀疑,一方否认时,便请来山官、董萨(巫师)主持闷水裁决。在裁决仪式举行之前,当事人双方请求各自亲友资助
古代少数民族舞蹈。流行于今新疆和中亚一带。其特点多为男子独舞,回旋急转,纵身上腾,腾踏跳跃。舞者多头戴虚顶尖帽,帽上缀珠,以便舞时闪烁生光。唐代传入中原,盛行于长安,风靡一时,后更遍及各地,对我国舞蹈
清代喀尔喀蒙古的法令汇编。亦称《喀尔喀吉鲁姆》、《喀尔喀三旗法典》。由喀尔喀王公领主分别制订于康熙四十八年(1709)至乾隆三十五年(1770)。其法律效力自诸法令颁行日起维持到1924年第八世哲布尊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作萨哈勒察卫,并说清代索伦部境有萨哈勒察地,属黑龙江所辖。
清代官名。亦作笔且齐。清内阁、各部院馆、各府寺监、八旗内外衙署等所置的低级官员。掌翻译、缮写满、汉章奏文移、书牍等项文书事务。《清通志》载:本称由来已久,“沿历代令史遗制”,远者可溯汉代“兰台令史”,
1821—1920近代武术家。字静源。四川成都人。回族,父为武林高手。幼承家学。习“排打功”。后至各地寻师访友,博众长,自成一体,世称“马派”。尤擅腿功,称“无影腿”。曾从著名经师、著述家马复初,学习
见“龙涸”(494页)。
唐代南诏神武王阁罗凤年号。769—779年,凡11年。一说始于749年,凡31年;另一说始于751年,凡2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