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日嘎玛
萨满教神祗之一。赫哲语音译。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旧时赫哲族萨满供奉的神灵之一,主司捕渔、狩猎之事。神像为一男一女。
萨满教神祗之一。赫哲语音译。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旧时赫哲族萨满供奉的神灵之一,主司捕渔、狩猎之事。神像为一男一女。
见“阿失帖木儿”(1234页)。
见“大员”(76页)。
蒙古部名。又作阿霸垓。成吉思汗弟布格博勒格图(别里古台)十八世孙塔尔尼库同始称所部之名。其孙(一作曾孙)多尔济,号额齐格诺颜,原附属察哈尔,后为避林丹汗侵虐,迁牧喀尔喀,游牧于克鲁伦河,依车臣汗硕垒。
见“罗布藏阿旺济克美扎巴”(1427页)。
壮族古战服,护身甲胄。宋时流行于邕州(治今广西南宁市)左、右江溪洞。侬人(今壮族先民)战士多服之。明清时称“毼”。制法:用两块半圆形桶状的兽皮,晒干后用绳子将前胸后背两块系合在一起,套
官名。县丞为知县的佐官,分掌粮马、巡捕等事。秩正八品。明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授当地头人为土县丞,令管理本辖区事务,守疆土,抚土民,修职贡,听征调,纳租赋,效忠中央王朝。颁给铜印、敕命,赐冠带,多数准世袭
明末喀尔喀蒙古法典。1970年以普日来为首的“苏蒙考古学调查队”,在蒙古国肯特山麓布尔根地方答兴齐楞苏木一佛塔中发现一些法律文书,以蒙文书写于白桦树皮上,长10厘米,宽14厘米,左端装订成册,包括18
①旧时台湾土地面积计算单位。据《赤嵌笔谈》载:“台郡之田论甲。每甲东西南北各二十五戈,每戈长一丈二尺五寸,计一甲约内地十一亩三分一厘”。姚莹《东槎纪略》也言噶玛兰人“一甲抵内地十一亩有奇”。故1甲约为
契丹传统祭俗。《辽史·国语解》:“凡出征,以牝、牡麃各一祭之曰,诅敌也。”反映出契丹游牧生活习俗。
清代门巴族首领。门巴、珞巴械斗中代表门巴族向波密噶朗王请兵伐珞。战后噶朗王控制白马岗(今西藏自治区墨脱),建立地东宗(相当内地县),光绪七年(1881)委其为首任宗本(相当内地县官),至九年(1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