叟兵
见“叟”(1703页)。
见“叟”(1703页)。
?—1766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贝勒卓特巴次子。初授闲散台吉,隶兄子贝勒诺尔布班第之左翼右旗。康熙五十六年(1717),随清军征准噶尔部策妄阿喇布坦
见“摆三勿儿威正台吉”(2354页)。
古代波斯宗教。又称火祅教、拜火教、琐罗阿斯德教、玛兹达教。公元前6世纪左右波斯人琐罗阿斯德创立。后流行于波斯各地,公元226年被波斯萨珊王朝定为国教。7世纪阿拉伯人征服波斯后,随着伊斯兰教的传播,该教
南诏时期在大理修筑的大型水利工程。公元841年南诏统治者劝丰佑遣人所筑,“自磨用江至于鹤柘(在大理城郊)”,使附近大面积农田得到灌溉,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
藏语音译。唐吐蕃军政建置,意为“千户”,隶属“五如”或“四如”之下,设东本一千户长管理。详见“部落使”(1906页)。
清朝官员。安徽安庆人。回族。清将领※马大用之子。乾隆十二年(1747)中举,出任河南新乡知县。任内,废暴政,息无端诉讼,不许官吏害民,捐资赈灾。后历任山东、贵州、湖北、四川等省知州,卒于任。
见“岁班卫”(777页)。
见“敦睦宫”(2269页)。
金代杂税之一。金代发行纸币交钞,贬值后即发行一种新币以代旧币。钞法屡变,随出随废,制纸币之桑皮故纸皆取于民。至兴定元年(1217)五月,桑皮故纸已甚难得,遂令计价,作为一种附加税向百姓征收,但限于征收
见“俟力发”(169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