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头发
见“吐豆发”(766页)。
见“吐豆发”(766页)。
我国壮族使用的拉丁字母形式的拼音文字。早在南宋时期,壮族地区民间就流传着一种“方块壮字”或叫“土俗字”。这种字是在汉字基础上创造的,使用范围不广,也无统一规范,壮族民众多使用汉文。1955年创制了拉丁
书名。明苕上愚公(即茅瑞征,字伯符,归安人)撰。1卷。内容共分4篇:首篇女直,记秦汉以来女真族之历史沿革;次篇海西,记南、北关王台、祝孔革所部族发展变化;三篇建州,记王杲阿台之事迹及努尔哈赤兴起;四篇
参见“最玛”(2221页)。
元代社会的基层行政组织制度。“坊”指城关中的基层行政设施“隅”和“坊”;“里”指农村中的基层行政设施“乡”和“都”。元制:城市录事司下分设隅、坊二级,隅设职事人员隅正,坊置坊正。农村中分设乡、都二级,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在桑锦达赉之南。东至哈喇布尔噶素接本部右翼右末旗界,西至琴得根接赛音诺颜部中左旗界,南至察汉布尔噶素接赛音诺颜部右翼后旗界,北至依克特里接本部右翼右末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札克必
突骑施汗国贵族,汗国创立者乌质勒子,娑葛弟,唐圣历二年(699),受乌质勒遣赴唐,神龙二年(706),父死,娑葛继,与之分地而治,唐朝赐名突骑施守节。景龙三年(709),怨所得部众少于娑葛,投后突厥,
明代地方官吏兼并黎族土地的一种重要手段。明王朝每次镇压黎族人民起义后都往往没收黎族大量的山林和土地,如万历二十八年(1600)镇压琼山以马矢为首的黎族起义后,掠夺土地63顷98亩;四十二年(1614)
古国名商代为东夷孤竹国,甲骨文单称“竹”。《尔雅》称“孤竹、北户、西王母、日下谓之四荒”。商末,孤竹君长子伯夷、少子叔齐互相让位,周武王灭商,二人不食周粟而死。春秋时为山戎属国,东北夷所建。一说为伯夷
明代云南镇沅傣族首领。世袭土官总管,专司操练。洪武十五年(1382),与兄那直归附明,授千夫长。建文四年(1402),置镇沅州,任知州。永乐三年(1405),率子入朝献方物,赐以钞、文绮。随明军征八百
“霍尔”藏语对蒙古人的称谓,指蒙古39部落。又称那克素39族。居青海、西藏交界处,即今丁青、色扎、尺牍、那雪、比姑、聂荣等宗。明末属蒙古王东宫武统治。后隶青海和硕特蒙古首领罗卜藏丹津,雍正元年(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