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副都统
清朝管理呼伦贝尔地区的最高长官。雍正十二年(1734),在伊敏河西岸(今海拉尔市正阳街地区)筑呼伦贝尔城,设统领管理。乾隆八年(1743),清政府改设副都统衔驻呼伦贝尔城,称呼伦贝尔副都统衔总管,隶黑龙江将军。光绪六年(1880),改为副都统,管理呼伦贝尔地区。三十四年(1908)裁撤,改设兵备道加参领衔。民国后一度设副都统,不久复撤销。
清朝管理呼伦贝尔地区的最高长官。雍正十二年(1734),在伊敏河西岸(今海拉尔市正阳街地区)筑呼伦贝尔城,设统领管理。乾隆八年(1743),清政府改设副都统衔驻呼伦贝尔城,称呼伦贝尔副都统衔总管,隶黑龙江将军。光绪六年(1880),改为副都统,管理呼伦贝尔地区。三十四年(1908)裁撤,改设兵备道加参领衔。民国后一度设副都统,不久复撤销。
旧时滇东北和黔西北一些彝族地区的一种以人代租方式。当地封建土目藉其政治权势,拨出一部分土地强令其辖区内一些农民耕种,凡被迫租种这种土地的农民,除平常交租外,还必须每户每一代给土目送一个小孩当奴隶,故称
福建霞浦县畲、汉族人民反抗国民党统治斗争事件。1933年11月,共产党员施森等人在该县畲、汉杂居的青皎等47个村,开展打土豪、分田地、“五抗”斗争。宣布成立革命指挥部,组织了13个“红带队”,畲族有1
※西羌的一支。原居湟水流域安夷县东南勒姐溪。溪因其部落居此而得名,地当今西宁东平安县。东汉建初元年(公元76年),与※卑湳种羌联合起义,与汉军战于和罗谷,后被镇压。永初元年(107),与当煎等羌发动起
①即“笔写契”(1883页)。 ②地名。在今内蒙古土默特左旗。一说其名称源于明代从事文书、书记人员的称呼“笔写契”,因其住地得名。
书名。广西文献古籍汇纂。75卷。清汪森(1653—1726,字晋贤,号碧巢,浙江桐乡人,汉族)辑。成书于康熙四十三年(1704)。作者曾任桂林府通判多年,深感粤西舆志缺略殊甚,考据难资,因取历代诗文凡
见“独逻”(1707页)。
见“捕喝”(1854页)。
见“俟斤”(1689页)。
元代行政区划名。隶中书省。治所集宁县(今内蒙古乌兰察布盟集宁市东南土城子)。蒙古诸部统一前,汪古部世居该地。金章宗明昌三年(1192),于春榷场设置集宁县,隶抚州。元朝升为集宁路。明废。集宁故城址今仍
书名。清魏源撰。95卷。内本纪14卷,列传42卷,表7卷,志32卷。体例视旧史有所变通,如将表、志移列传之后;列传以后妃、皇子诸王、勋戚、功臣、相臣、武臣、文臣、儒林、忠义等名目分类按时间先后顺序加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