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剌基
元朝法酒。蒙古语音译。用以处死“犯人”。据叶子奇《草木子》记载,“法酒,用器烧酒之精液取之,名曰哈剌基”。该酒从葡萄酒中炼制,色清如水,冬不结冰,故以是否结冰辨其真伪。有剧毒,“饮之则令人透液而死”。
元朝法酒。蒙古语音译。用以处死“犯人”。据叶子奇《草木子》记载,“法酒,用器烧酒之精液取之,名曰哈剌基”。该酒从葡萄酒中炼制,色清如水,冬不结冰,故以是否结冰辨其真伪。有剧毒,“饮之则令人透液而死”。
蒙古语称“哈木济尔噶”,意为“随从附丁”。清代被指定为蒙古王公贵族私人服役的人。亦属※阿勒巴图的一部分。清顺治时(1644—1661),为示怀柔与笼络,从箭丁中选出部分人充当蒙古王公贵族的随丁,专为主
民国初年将领。字文仲。云南省陆良县(今属师宗县)人。回族。青年时期投军门吴远安部,屡立战功,由哨兵升管带军门。清光绪九年(1883),中法战争中率定远、镇远两军,同越南人民抗击法国侵略军。收复10余州
明朝与北元主力的一次战争。洪武元年(元至正二十八年,1368),元惠宗(顺帝)※妥贴睦尔自大都(今北京)退居上都(在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北岸),故元河南王※扩廓帖木儿(王保保)率10万蒙古军活动于山
旧时云南丽江纳西族平民姓氏。具有平民等级称谓的性质。洪武十五年(1382),丽江土知府木得(阿甲阿得)率众附明,钦赐木姓。从此统治集团中的世袭贵族便以木为姓。把被统治人民称为“和姓”,故有“四郡齐民一
明代蒙古法规。亦称图们汗大法。由东蒙古察哈尔部大汗※图们(土蛮)主持制订。据※《古代蒙古汗统大黄史》、※《蒙古源流》等记载,万历四年(1576),图们汗召集东蒙古诸万户,制订此大法,颁行于全蒙古,并指
?—791唐代回纥可敦(后妃)。唐荣王之女。乾元元年(758),随※宁国公主和亲回纥英武威远毗伽阙可汗磨延啜。后依俗嫁磨延啜子英义建功毗伽可汗移地健,尊称为“小宁国公主”,亦称“少宁国公主”。有二子。
见“乌巴繖察青台吉”(352页)。
藏语音译,意“扈从”、“随员”。其中大贵族属下者,系经原西藏地方政府封授世袭,占有一定数量的土地和农奴,靠剥削为生,民主改革时被划为农奴主或农奴主代理人,属于剥削阶级。后逐渐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书名。俄国伊·费·巴布科夫著。1912年圣彼得堡出版。自1857年后,作者曾先后在西伯利亚二十四步兵师任参谋长、鄂木斯克军团司令部作战部主任、军区副参谋长、参谋长等职务,并受命参加同中国签订《中俄勘分
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瓜尔佳氏。吉荪第五子。顺治十八年(1661),随征东将军季什哈征山东于七,取胜。康熙四年(1665),从征湖广茅麓山反清武装。十四年(1675),从抚远大将军信郡王鄂札征察哈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