哑不害
明代蒙古称谓。蒙古语音译。汉文又译作哈不害、哈不豁。对蒙古贵族之女的称呼。王士琦※《三云筹俎考·夷语解说》云:“哑不害,是王子并各台吉之女,与宗女同”。茅元仪《武备志》、郭造卿《卢龙塞略》所载蒙古译语均作“(蒙古)官家女儿”。她们不同于平民之女,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并拥有较多的财产、牲畜和奴婢。《蒙古卫拉特法典》规定:“上层阶级的男人嫁女儿的时候,可以接受彩礼骆驼或其他贵重品30件、马50匹、羊400只。与此相应,父亲也应以与其财产相应的嫁资作为报酬”。其女婿即称为※塔布囊。
明代蒙古称谓。蒙古语音译。汉文又译作哈不害、哈不豁。对蒙古贵族之女的称呼。王士琦※《三云筹俎考·夷语解说》云:“哑不害,是王子并各台吉之女,与宗女同”。茅元仪《武备志》、郭造卿《卢龙塞略》所载蒙古译语均作“(蒙古)官家女儿”。她们不同于平民之女,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并拥有较多的财产、牲畜和奴婢。《蒙古卫拉特法典》规定:“上层阶级的男人嫁女儿的时候,可以接受彩礼骆驼或其他贵重品30件、马50匹、羊400只。与此相应,父亲也应以与其财产相应的嫁资作为报酬”。其女婿即称为※塔布囊。
藏族部落名。在青海省海北刚察县境内。东接海晏达如玉千户部落,南临青海湖,西连天峻县汪什代海千户部落,北至祁连县之默勒河、野牛沟。为游牧部落,逐水草,居帐幕。“刚察”藏语,意为“骨髓”。原住牧黄河以南达
1850—1869清代喀尔喀蒙古哲布尊丹巴系第七代活佛。法名凯珠布丹桑(一译架伊兹蒲丹占)。加佛教传说的十五位先世,亦称第二十二世。一说生于道光二十九年(1849)。藏族。拉萨附近的俗人米谷玛耳之子。
元朝大臣。字公迈。畏兀儿人。魏国公※布鲁海牙孙,恒阳王※廉希宪第五子。由太中大夫、西蜀四川道肃政廉访使,任至江西等处行省参知政事。曾师事南昌士人熊朋来,从学诸经礼义。至治二年(1322),迁陕西行省左
契丹语。 ①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瓦里(由※籍没奴隶组成)名。属天祚皇帝※永昌宫。 ②部族名。保大四年(1124),※耶律大石西走,会见18部王众,其中就有敌剌部。③见“敌烈部”(1
参见“其拉”(1349页)。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博儿赤”、“宝儿赤”、“保兀儿臣”、“博啰齐”等。《元朝秘史》释为“厨子”,即司膳。《元史·兵志》:“亲烹饪以奉上饮食者,曰博尔赤。”为※“怯薛” (护卫军、禁卫军)执事之一。
见“铁骊”(1877页)。
1839—1893清朝大臣、史学家。江苏吴县人,字陶士、号文卿。同治(1862—1874)年间中进士第一,授翰林院修撰,出督湖北学政,历典陕西、山东乡试,继迁侍读,视学江西。光绪七年(1881)任内阁
拉祜语音译。云南省双江县拉祜族地区改土归流前的村社军事首领。由※“珠摩”(具有封建领主性质的部落头人)直接任命和统辖。当有军事行动时,参加由“珠摩”主持的战略会议,并负责检查本村社战士的备战情况(村社
元明清时期中央王朝在部分民族地区授与各级首领世袭官职,以统治原有地区和人民的一种政治制度,即对民族地区的土著首领“假以爵禄,宠之名号”,使其仍按传统旧俗管理原辖区及百姓,通过他们对民族地区实行间接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