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票
清末及民国年间流通于喀什、和田两地区的货币。①指清末的老龙票(亦称老票)。 ②民国九年(1920)至二十一年(1932)新疆省财政厅印制发行的货币,面额有红钱四百文(合白银一两)、叁两、伍两(以上为主币)及红钱一百文(合白银二钱五分,辅币)4种,主要流通于喀什道属(包括喀什、和田两区)。红钱四百文及红钱一百文票最初由北京财政部印制局印制,后亦改由新疆财政厅制币局印制。③民国二十三年(1934),新疆省财政厅印制发行的伍两(主币)面值的货币。专行喀什、和田两区属。
清末及民国年间流通于喀什、和田两地区的货币。①指清末的老龙票(亦称老票)。 ②民国九年(1920)至二十一年(1932)新疆省财政厅印制发行的货币,面额有红钱四百文(合白银一两)、叁两、伍两(以上为主币)及红钱一百文(合白银二钱五分,辅币)4种,主要流通于喀什道属(包括喀什、和田两区)。红钱四百文及红钱一百文票最初由北京财政部印制局印制,后亦改由新疆财政厅制币局印制。③民国二十三年(1934),新疆省财政厅印制发行的伍两(主币)面值的货币。专行喀什、和田两区属。
彝族音译,意为“一般黑彝”或“一般骨头的黑彝”。解放前四川大小凉山彝族奴隶主阶级以血统划分的奴隶社会阶层之一。骨血中混入其他等级、其他民族成分而“不太纯”的一部分人。他们可用重金聘娶“诺伯”的女子,但
元代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又作俺卜罗万户。世祖至元二年(1265),国师(后升号帝师)八思巴与其弟白兰王恰那多吉返萨迦(今西藏萨迦县),总制院派遣官员阿衮、弥林前往协助在乌思藏设置“郡县”。约于五年(1
蒙古语,意为“平民”、“下民”,亦作哈剌抽、合剌除。对汗和那颜阶级而言。指蒙古贵族属下的牧民。据《元朝秘史》,成吉思汗十一世祖时(约9世纪末),蒙古社会已有此称。是由贫富差别和阶级分化产生的社会阶层。
明代藏区部落名。属岷州卫,在今甘肃岷县一带。天顺七年(1463),其族众2000余人围攻西固城千户杀川寨,捕杀官军。陕西总兵官梁瑶等奏请调河州卫官军千名剿之。事平,其族人柴竹窝邪等于成化十一年(147
即“晟丰祐”(1867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阿尔泰军台之东。东接车臣汗部右翼中旗,西至布拉斡搜吉,南达什硼陀罗海,北抵本部中右旗及中右末旗。有佐领5。会盟于汗阿林盟。郡王固鲁什喜从子开木楚克,康熙二十七年(1688)率属
见“宝物公主”(1523页)。
见“别里沙”(1069页)。
见“正军户”(480页)。
河西回鹘驻牧于肃州(今甘肃酒泉)地区的一部。见“河西回鹘”(150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