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典史
官名。典史系知县属员,未入流。明代分管公文出纳,清代稽检狱囚。明清两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以其头目充任此职,有的管理本辖区土民事务。但甚少任用,明仅在云南省浪穹县,广西省桂平县、贵县各授1人。清代仅保留浪穹县1名。
官名。典史系知县属员,未入流。明代分管公文出纳,清代稽检狱囚。明清两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以其头目充任此职,有的管理本辖区土民事务。但甚少任用,明仅在云南省浪穹县,广西省桂平县、贵县各授1人。清代仅保留浪穹县1名。
书名。光绪二年(1876)崇厚奉敕撰,四年书竣刊行。8卷。分舆图、疆域、城池、宫殿、审理、词讼、盐捐章程及户、礼、兵、刑、工五部公署职官,以及崇实、崇厚奏折等42类。记述盛京的行政设置及制度沿革,可补
赫哲语音译,意为“神鼓”。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为萨满的重要神具之一。旧时赫哲族的神鼓有萨满跳神用之神鼓和普通神鼓两种。后者家家都有,为各户祭神时作击鼓祷告之用;有时也用作乐器,击之而歌
见“穆伦德克汗”(2560页)。
明代四川藏区部落名。居今四川松藩境。洪武十四年(1381),明朝在其地置白马路簇长官司,任命当地部落首领为长官司长官,治理部落大小事务。宣德三年(1428),故长官子霍则派人入朝贡马,赐以钞、彩币表里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角昂札萨克旗。雍正元年(1723),土尔扈特部丹忠拒附罗卜藏丹津叛清。三年(1725),以功封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三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
辽、金时对※鞑靼的另一种称呼。又作阻䪁、术不姑、殊保等。王国维在《鞑靼考》中认为:元人讳言鞑靼,在纂修辽、金史时均以此称代之。今人研究确认此称乃客观存在,因该称早见于金人文集,而非出自元
风物志名。晋襄阳太守嵇含撰。3卷。记述岭南地区各种珍奇植物。撰者序云:“南越、交趾植物,有四裔最为奇,周秦以前无称焉。自汉武帝开拓封疆,搜求珍异,取其尤者充贡,中州之人,或昧其状,乃以所闻铨叙,有裨子
契丹死刑之一。即坐骑乱踏以碎其尸。《辽史·刑法志》记,辽穆宗※耶律璟“即位未久,惑女巫肖古之言,取人胆合延年药,故杀人颇众。后悟其诈,以鸣镝丛射、骑践杀之。”
清代驻藏大臣衙门内办理文书事务的官员。亦作驻藏章京。一般由理藩院员外郎或主事调充,初为1员,后增为4员。乾隆四年(1739),照驻扎哈密、瓜州司官之例,2年一换,后改3年,期满后,仍由理藩院派员更替。
见“马月合乃”(18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