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府推官
官名。府推官为知府行政助理之一,分掌刑名、计典。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所置土府亦设推官,以当地土酋、头目为之。秩正七品,给铜印、冠带、敕书,准予世袭。协助知府守护疆土,抚慰土民,进贡纳赋。如遇知府缺员,即代行其职权。其承袭、考核、擢升、降调等隶吏部验封司。清代后期,仅贵州省镇远府保留此职。
官名。府推官为知府行政助理之一,分掌刑名、计典。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所置土府亦设推官,以当地土酋、头目为之。秩正七品,给铜印、冠带、敕书,准予世袭。协助知府守护疆土,抚慰土民,进贡纳赋。如遇知府缺员,即代行其职权。其承袭、考核、擢升、降调等隶吏部验封司。清代后期,仅贵州省镇远府保留此职。
中国伊斯兰教虎夫耶的分支门宦之一。又称“华寺派”、“花寺派”。因其所建清真寺砖刻木雕,玲珑巧绝、漆彩粉染、图案艳丽、故名为“花寺”。该派遂称“花寺门宦”。清乾隆四十六年(1781)与哲赫林耶(时称“新
蒙古医药学简称。中国医药学组成部分。是蒙古族在悠久历史过程中不断总结医疗知识经验,吸收有关兄弟民族特别是汉藏两族医药学成果而逐渐形成的。早期蒙古人巫医不分,后经长期与疾病斗争,至12世纪或更早,已有自
见“壶”(2091页)。
古水名。今多认为《魏书·乌洛侯传》之完水,即两唐书《室韦传》之望(室)建河。然所指有说即今额尔古纳河,或说是额尔古纳河与黑龙江;有说为今黑龙江上、中游的古称,或说仅指黑龙江上游;一说为今嫩江上游支流甘
见“额克卫”(2531页)。
见“察哈尔额鲁特”(2479页)。
伊儿汗国第十四代汗。蒙古孛儿只斤氏。※阿八哈汗曾孙,阿剌弗朗子。元顺帝至元元年(1335),不赛因汗死,无嗣,诸王争立,内乱迭起。五年,被札剌儿部人洒克哈散等拥立为汗,别号也速丁,据有报达(今伊拉克巴
见“夷离堇”(760页)。
隋、唐时诸羌之一。因其首领姓苏毗,故名。分布于今西藏西北部羌塘地区与青海西南部。世代以女性为王。辖3万户。6世纪中叶以前,苏毗与西域各国及印度均有贸易往来,以金沙换取所需,经济文化发达,故得以统一藏北
书名。金高汝砺、张行简等撰。120卷,内事目20卷。主要记大定二十九年(1189)正月至泰和八年(1208)十一月章宗一朝有关史事。兴定元年(1217)始修,四年九月成书。内容略见《金史·章宗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