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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目

小土官名。 ①清朝对少数民族小头领的统称。如《清史稿·费扬古传》附传载:“雅陇江滨瞻对,喇滚,革布什咱,绰斯甲布,诸土目各率所属户投诚。奏请授五品安抚司,其副为六品土百户。从之。”又如《清文献通考·职官二》载:乾隆三十年(1765)云贵总督扬应琚奏:“土目倾心,相继输诚。②清朝授予一些少数民族小头领的称号,无职衔品秩,无印信、号纸,仅给委牌,命管数个村寨,相当于土百户。如云南思茅厅攸乐土目刀氏,仆蛮寨土目先氏;腾越厅滇滩隘土目柴氏,保山县卯照土目段氏等。台湾府在高山族地区设土目,使其约束“蕃社社众”。四川松潘厅羊洞、达弄、车拜、香咱、咨马等地所授土百户至民国时称土目。 ③四川凉山地区彝族土官亲族和所属小支头人,一般称土目,有的自称土司或土官,政府亦认可,但无职衔品级,是大土官的支柱,并受其保护。明末清初,封建政府推行改土归流政策,对少数民族上层势力采取“化整为零”策略,大部土官、土司被免职、裁汰、停袭,而众多土目不仅保留,还大量增设,以便利用其统辖土民,征收方物特产,催缴赋税、马匹,有的因搜刮侵吞土民财产逐渐强大,称霸一方,独专管区内一切事物,自行世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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