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萨
门巴语音译,意为“公有地”。民主改革前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存在的村社公有土地。包括以村社为单位共同占有的荒地、山林和绝户遗留下的土地。具有村社公有和领主所有双重特征,是在封建农奴制度下保留的原始村社土地公有制度的残余。由学本(相当村长)负责管理,本村社成员享有使用权。已经垦种的公有土地,私人可长期占有和继承。但使用绝户地者必须按规定承担差和乌拉,实际为领主划给农奴的份地。
门巴语音译,意为“公有地”。民主改革前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存在的村社公有土地。包括以村社为单位共同占有的荒地、山林和绝户遗留下的土地。具有村社公有和领主所有双重特征,是在封建农奴制度下保留的原始村社土地公有制度的残余。由学本(相当村长)负责管理,本村社成员享有使用权。已经垦种的公有土地,私人可长期占有和继承。但使用绝户地者必须按规定承担差和乌拉,实际为领主划给农奴的份地。
1611—1659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庄亲王舒尔哈齐孙,扎萨克图长子。清崇德三年(1638)八月,从睿亲王多尔衮伐明,分兵转战临清州,渡运河,破济南、天津卫。四年,积战功封太极伐锦州,败明总督
?—3627晋代起义首领。族属休屠胡(又作屠各胡)。约哀帝隆和元年(362),聚众起事,拥兵数千,自称大单于,攻掠周邻郡县。前秦苻坚以尚书邓羌为建节将军,率兵7千讨之。因众寡不敌,兵败。
吐蕃之别称,又称赤面国。因吐蕃妇女喜以赭色涂面,故名。藏文称作“夏森冬玛坚”,意为“食肉赤面者”,其地称“食肉赤面者之地”。此俗流传内地,唐女效仿之。白居易诗云:“元知妆梳君记起,髻椎面赭非华风”,记
见“迺贤”(1347页)。
①(?—1780)清代新疆维吾尔族王公。哈密人。札萨克郡王玉素布次子。乾隆三十一年(1766),奉父命护送哈密移民500户赴伊犁屯田,授二等台吉。次年,父死,受命袭爵。三十六年(1771),偕吐鲁番郡
解放前云南景颇族对巫师的称谓。当地汉语称“魔头”。每个村寨都有,并有大小之分,专门负责念鬼、打卜,各种祭祀活动都有其参加,体现诸鬼对人世间的统治权力。大多熟悉本民族的文化历史,在没有本民族文字记载的情
见“四楼”(552页)。
渤海国最初王城(即今吉林省敦化县敖东城)的别称。有说指天宝年间(742—756)迁都之中京显州(州治为今吉林省和龙县西古城子)。唐圣历元年(698),粟末靺鞨首领大祚荣在今长白山北麓、牡丹江上游一带建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在肯特山西南,当土拉河源,汗山峙其境,汗山之北即库伦。东至烘郭尔陀罗海接卓臣汗部右翼中前旗,西接军台,南至巴彦哈达,北至达喇尔札河源山梁。有佐领4。会盟于汗阿林盟。康熙二十七年(
书名。辽耶律俨撰。70卷。俨析津(今北京)人,本姓李,耶律乃赐姓。咸雍进士。有文名,乾统二年(1103)充监修国史,奉诏修撰此书。主要是在《辽国上世事迹》及《辽七帝实录》的基础上,删削续补而成。已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