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拉斯
见“怛逻斯”(1501页)。
见“怛逻斯”(1501页)。
旧时仫佬族宗族组织名称。存在于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等地。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存在于各大姓之中。聚族而居,不相混杂,拥有一定公产(蒸尝田或公共耕地),由各户轮流耕种,上缴部分用作清明“祭祖”及“会款”之用
元朝管理回回医药事务的机构。至元二十九年(1292)始置。有大都(今北京)、上都(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北岸)回回药物院各一所。掌修制御用回回药物及和剂,治疗诸宿卫士及在京孤寒者。至治二年(1322)
亦称布主。壮语音译,意为“主户”、“主人”。唐宋时邕州羁縻州地区土民对土官的总称,包括知州、权州、监州、知县、知峒、同发遣、权发遣等。因拥有辖区内全部土地、山林、河流及土民,故称。土民依附在“沟主”的
部分台湾高山族人贮藏野兽头骨(主要是腭骨)的竹木架子。如部分泰雅人、布农人和阿里山曹人在居屋外建一小屋,内置竹、木构成的架子,将狩猎来的野兽头骨陈列架上,狩猎工具也贮藏于此,并视为猎神的处所,禁止妇女
部落名。又作瓜尔察、瓜勒察。女真后裔。地当伯都讷(今扶余县)城东北,松花江与嫩江合流下游南北地。明时,役属蒙古科尔沁部。清初为打牲部落。明万历二十一年(1593),与叶赫、科尔沁蒙古等九部联军,进攻建
?—1637明末贵州水西土官。彝族。宣尉使安尧臣子。父死后,于天启元年十二月(1622年初)袭宣慰使职,领有水西(今乌江上游鸭池河以西)地。年幼,母奢社辉理司事。二年,在堂叔、宣慰同知安邦彦挟持下,联
古国名商代为东夷孤竹国,甲骨文单称“竹”。《尔雅》称“孤竹、北户、西王母、日下谓之四荒”。商末,孤竹君长子伯夷、少子叔齐互相让位,周武王灭商,二人不食周粟而死。春秋时为山戎属国,东北夷所建。一说为伯夷
苗族契约。苗族原无文字,遇借贷时则结草为契。以草1本准银10两计之。请中人为凭证,借债者授债权者草本为据。无利息时只凭草本讨还借贷。尚有结绳合符估治计息之契据。
即“李文彩”(1028页)。
?—1457明朝文臣。字廷圭。回族。福建闽县人。祖籍西域。元代著名诗人萨都刺后裔。宣德五年(1430)进士,为翰林院庶吉士。为人耿介持正,学有源委,授编修,预修《仁宗实录》,升礼部右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