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方
见“人方”(32页)。
见“人方”(32页)。
达斡尔语音译,亦作“雅达干”、“亚德干”。达斡尔人对大萨满(巫师)的称呼。有领祖神“霍卓尔雅德根”(氏族萨满)和领外部神“博迪·朱嘎勒”(一般萨满)之分。旧时流行于今内蒙古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等地。
哈萨克族三部之一。又称乌拉玉兹、乌拉玉斯(大玉兹)、大帐。 “大帐”或“大玉兹”,实际上势力较其余二部为弱。形成于哈萨克汗国时代。牧地主要分布于吹河、塔拉斯河流域及巴尔喀什湖南岸之七河地区。分辖乌孙、
古县名。西汉置。属牂柯郡,治所在今云南宜良县南,一说在云南路南县。南朝梁废。其地今有苗、彝等民族居其境内。
1672—1734清宗室。旗人,爱新觉罗氏。康熙帝长子,早年受帝信任。康熙二十九年(1690),奉命副裕亲王福全率兵征准噶尔部噶尔丹,因与王不协,有碍军事,被召还京。三十五年(1696),从康熙帝征噶
?—1727清朝大臣。汉军镶黄旗人。初由笔帖式授兵部主事,累迁刑部郎中。康熙二十二年(1683)授河南道御史,历迁内阁侍读学士、宗人府府丞、内阁学士、工部右侍郎、湖广巡抚等职。三十八年(1699),奏
①契丹语。亦作“曳剌”、“夜剌”;《武林旧事》记为“爷老”;唐代史籍译作“曳落河(何)”(多一尾音);清代改译为“伊喇(注音“伊喇河”)”。其意:(1)健儿,或壮士。《新唐书·安禄山传》:“曳落河者,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婚俗之一。主要流行于阿拉善等地。倘女子未婚而生育,后又不再出嫁,须通过拜火(灶)形式,指烧火棍、蒙古刀、火镰、或鼻烟壶之类物品(必须是现存男子的物品)为丈夫,并束起媳妇发式。自是,
见“盛逻皮”(2033页)。
即“大明俊”(83页)。
见“穆伦德克汗”(256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