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氏之戎
见“姜戎”(1761页)。
见“姜戎”(1761页)。
黑龙江省嫩江人。字敦甫。蒙古族。对数学颇有研究,取得显著成绩。清光绪年间(1875—1908),撰有数学书《贻笑大方算草》(又名《少广章初编》),主要讲述造表开平方,列有3个开方表,举例说明其用处。依
即“春稽”(1568页)。
西夏文军事法典。编著者佚名,应为西夏政府颁行,成于西夏崇宗贞观年间(1101—1113)。木刻本,蝴蝶装,页面有30×18.5厘米至24.7×17.5厘米数种。残留71面,存卷1至卷4各一部分。卷1仅
元代专门管领河西(原西夏)乐人的机构。属仪凤司掌管。至大四年(1311),改为天乐署。
即“哈喇池”(1637页)。
元明四川彝族土官署名。元至正中(1341—1368)改永宁路置。治所在今四川叙永县西南。明洪武四年(1371),土官宣抚使归明,改为永宁等处军民安抚司,移治今叙永县永宁河东。七年复升宣抚司,秩正三品。
契丹王朝初期入主中原的重要事件。辽太宗会同五年(942),后晋太祖石敬瑭卒,子石重贵继位,因对契丹“称孙不称臣”,态度怠慢,引起辽太宗耶律德光恼怒,遂发大兵讨伐,几经反复,至九年(946)十二月,直下
碑铭。《西藏图考》题此刻石为《巡边记》。清乾隆六十年(1795)由钦差驻藏大臣松筠、和宁撰文,刻碑,立于江孜教场。立碑缘起系鉴于廓尔喀军入侵时,汉、藏官兵不识敌军来攻路线中之曲多江巩、彭错岭两地为可战
萨满为小孩求魂的一种祭祀仪式。“乌麦”,鄂温克语,意为小孩的灵魂。旧时额尔古纳河地区使用驯鹿鄂温克人中盛行。他们认为,小孩得重病是其灵魂离身去另一世界,需请萨满(巫师)跳神找回。求者,先准备黑白驯鹿各
即“烘和图池”(192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