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和庄宪皇帝
见“耶律阮”(1301页)。
见“耶律阮”(1301页)。
?—1727清代云南威远、镇沅各族反清斗争首领。威远拉祜族。雍正三年和四年(1725、1726)清改威远土州(今景谷)、镇沅土府(今镇沅)为流官,以刘宏度为威沅州同知,后调升镇沅府同知。刘借没收傣族私
见“咬里卫”(1645页)。
云南纳西族土司占有的自营地。具有封建庄园性质。为土司世代相袭职田,收入专供土司署内各项开支。由所属内※责卡等级农奴耕种,土司设专人指挥和监督生产。实行轮作休耕,产量不高。
见“牯脏头”(1665页)。
见“伊列河”(804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俗称茶卡札萨克旗。雍正三年(1725),封伊什多尔札布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下设4佐领。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乾隆四十七年(1782),赐世袭。牧地东至柴吉齐沁接北前旗界,南抵盐海,
见“使准噶尔行程记”(1458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札布噶河接本部左翼左旗及乌里雅苏台军营城界,西至巴噶图尔根接辉特旗界,南至库勒根接本部右翼左旗界,北至席喇乌苏接本部左翼左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雅诺尔盟。雍
见“五路把都儿黄台吉”(267页)。
?—1857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费莫氏。嘉庆翻译进士。道光六年(1826),由按察使、布政使、巡抚擢漕运总督。任内请禁粮船夹带私盐,以清弊源;因所辖府州成灾,粮值骤昂,请缓买旗丁行月口粮,以恤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