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弥
参见“扜弥”(750页)。
参见“扜弥”(750页)。
见“本雅失里”(489页)。
旧时西藏门巴族和藏族部分地区所置※宗以下的一级行政区划。其范围略似内地的“区”或“乡”。由旧西藏地方政府设置,并设※措本或※根保管理全措事务。见“三十二措(定)”(50页)。
见“越里吉”(2190页)。
见“中俄关于呼伦贝尔之协定”(305页)。
①古部落名。鲜卑的一支,以部为氏。原居于大鲜卑山一带,即今额尔古纳河和大兴安岭北段,“统幽都之北,广漠之野,畜牧迁徙,射猎为业”。近年在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西北的※嘎仙洞中,发现北魏太平真君四年(44
见“都掌蛮”(1816页)。
藏语音译,意为“师傅”。原西藏地方政府僧官和寺院主持者名称。原系喇嘛教中主持授戒者的职称,后成为当权僧侣的专称和政府官职名。有寺院住持堪布(略似内地寺院方丈)如扎仓堪布;达赖、班禅、萨迦法王等人的内侍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在杭爱山东、喀里雅尔山南,额尔德尼召东北。东至萨拉噶山梁接本部中左旗及中右旗界,南至察罕乌苏接军台界,西邻赛音诺颜部额鲁特旗,北抵得尔素图多奎接本部左翼前旗。有佐领1。会盟于汗阿
见“木束河卫”(259页)。
?—1714清朝大臣。满洲正红旗人。栋鄂氏。何和哩四世孙。荫生出身。初任吏部主事、郎中。康熙三十五年(1696),从帝征准噶尔部噶尔丹至克鲁伦河。受命随左都御史于成龙督运中路兵粮,擢盛京户部理事官。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