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哈尔正红旗
清察哈尔八旗之一。由康熙十四年(1675)迁置宣大边外的察哈尔部众及以后陆续来降的喀尔喀、厄鲁特部众合编而成,不设札萨克,由清廷派总管管理。是为总管旗。位于张家口外,东至察哈尔正黄旗界,西邻察哈尔镶红旗,南接太仆寺右翼牧厂,北抵四子部落。总管驻古尔板拖罗海山。其地约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四子王旗东南察哈尔右翼中旗一带。
清察哈尔八旗之一。由康熙十四年(1675)迁置宣大边外的察哈尔部众及以后陆续来降的喀尔喀、厄鲁特部众合编而成,不设札萨克,由清廷派总管管理。是为总管旗。位于张家口外,东至察哈尔正黄旗界,西邻察哈尔镶红旗,南接太仆寺右翼牧厂,北抵四子部落。总管驻古尔板拖罗海山。其地约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四子王旗东南察哈尔右翼中旗一带。
?—1584明代海西叶赫部首领。亦作仰加奴。女真族(一说为女真化的蒙古人)。纳喇氏(原土默特氏)。塔里木卫叶赫始祖胜根打喇汉六世孙,都督佥事※祝孔革孙,台出次子(一说为台出弟台坦柱第三子)。明宣德二年
书名。藏文名《朱西塔吉德》。蒙古医学著作。清末内蒙古医师龙日格丹达尔用藏文写成。手抄本。内容为对藏医大师玉妥·云丹贡布(729~853)整理的《四部医典》巨著所作的注解,于医典的原义,疏通解释,颇为明
维吾尔语音译,又译帕特玛、巴特曼。①重量单位:1巴特满等于8噶尔布尔或64察拉克,一察拉克重16斤(各地不一,亦有重20斤、10斤者)。 ②容量单位:清代乾隆年间初定1巴特满合仓斛4石5斗,后改为5石
见“忽母思部”(1489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三十六年(1771),渥巴锡汗族子奇布腾随汗归清,封札萨克固山依特格勒贝子,建旗。分3佐领。隶乌讷恩素珠克图东路盟,归库尔喀喇乌苏(今新疆乌苏县)大臣管辖。四十八年(1783)
见“痕德堇可汗”(2104页)。
见“穹庐”(1535页)。
古县、镇、郡名。原为罕羌侯邑。西汉置县,属金城郡(治今甘肃永靖县西北湟水南岸)。治所在今甘肃临夏县西南。西晋废。十六国前凉张氏复置。前秦建元十六年(380),苻坚分诸氐于宗亲,各领之散居方镇,命毛兴为
清初武官。蒙古镶黄旗人。多罗科氏。世居义州地方。崇德五年(1640),从杏山台上密遣人至清,约兵往攻。兵至,生擒台上5人,遂率众归清,授三等甲喇章京世职。顺治元年(1644),随睿亲王多尔衮入山海关镇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马尔康及绰斯甲地方土司官寨传达命令的人员。负责土司官寨来客的禀报,向※“叶什别”(小管家)领取缮食用粮,向土司或值日大头人报告百姓的诉讼及下达土司或大头人之仲裁。此职由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