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波于
宋代秦州(今甘肃天水地区)吐蕃部落首领。居夕阳镇(今甘肃甘谷境)。常率众与宋争夺渭水南岸森林,毁宋之采造务,被边将高防弹压。建隆三年(962),为新任知秦州吴廷祚所招纳,受赐锦袍、银带。后,向宋献伏羌县地。
宋代秦州(今甘肃天水地区)吐蕃部落首领。居夕阳镇(今甘肃甘谷境)。常率众与宋争夺渭水南岸森林,毁宋之采造务,被边将高防弹压。建隆三年(962),为新任知秦州吴廷祚所招纳,受赐锦袍、银带。后,向宋献伏羌县地。
即“黑龙江”(2227页)。
1523—?明代蒙古右翼鄂尔多斯部领主。汉文史籍简译作那木按、那木孩。孛儿只斤氏。※吉囊第三子,※吉能弟。领右翼达喇特杭锦和墨尔格特巴罕,为鄂尔多斯右翼后旗(杭锦旗)始祖。驻牧于榆林边外。嘉靖三十三年
见“英义建功毗伽可汗”(1339页)。
?—1333元朝大臣。字存初。蒙古克烈氏。中书右丞※按摊子。幼充武宗宿卫,累官湖南道宣慰副使。督有司治兵守境,以遏广西徭民起事。历迁湖广行省左右司郎中、佥会福院事、吏部尚书。泰定(1324—1328)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萨尔布卫,并说清代宁古塔城(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东北120里有萨尔布河,又有萨尔布窝集、萨尔布屯。
见“内五鄂托克喀尔喀” (310页)。
蒙古国都城。又译喀拉和林,简称和林。城西有哈剌和林河,因以名城。一说得名于鄂尔浑河发源之哈剌和林山。另说“哈剌”意为“黑”,“和林”即“库伦”,意为“营帐”,即“黑帐”。太祖十五年(1220)始建都于
?—1727清朝大臣。汉军镶黄旗人。初隶镶白旗,由笔帖式管佐领。康熙十二年(1673),随顺承郡王勒尔锦征吴三桂,署参领,驻防襄阳、谷城、南漳。二十八年(1689),袭其祖尚义二等轻车都尉。二十九、三
见“达撒”(724页)。
旧时傣族、拉祜族和汉族对佤族的一种通称。又分“大佧佤”(指西盟佤族)和“小佧佤”(指双江、耿马、沧源、孟连、澜沧等地佤族)。“佧”为傣语,含有奴隶之意,故有侮辱性质。解放后,根据大多数佤族人的意愿,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