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内佐领”(307页)。
?—1810清朝大臣。满洲正红旗人。钮祜禄氏。和坤之子。乾隆四十五年(1780)赐名。五十四年(1789),尚固伦和孝公主,命在御前行走。五十五年,授散秩大臣。寻管理御膳房、造办处事务,兼武备院卿。五
宋时壮族地区物资交流中心。在左江道侬峒思明州(今广西宁明)。通交趾及邕州、广州、湖湘。宋在此设置知寨,管理博易事宜。从交趾输入名香、***、象齿、驯象、金、银、盐等物资;输出物产有土布(壮布)及来自内地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二十七年(1394)。明廷更定番国朝贡仪,将其列入全国可按定例朝贡的三十长官司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与松潘地方其他十五长官司一道,遣人至
维吾尔语音译,新疆维吾尔族传统靴名。以香牛皮制成,或红色、或黑色。制如中原内地,头稍尖,帮高及尺,上嵌花绣。皮底、高跟,外镶铁掌,履地声音甚响。靴底高者称“玉代克”,平底的称“排巴克”。深受广大人民群
1259—1314元代吐蕃高僧。一名观照。积宁(约在今青海省阿尼玛卿山地区)人。为当地世家,兄弟四人行四。自幼从帝师八思巴剃度出家,曾从高僧剌温卜、著粟赤修习密乘佛法,尽得其要。善吐蕃文字,于八思巴为
以女真人所置契丹部族名。辽圣宗时(982—1031)以所俘女真族民户所置,为圣宗34部之一。该部民初为契丹皇族诸宫卫奴隶,后户口蕃息,圣宗释免奴隶,置部,从而取得平民地位。设节度使统领。隶北府,部族军
1725—1748蒙古佛教(喇嘛教)僧人。喀尔喀蒙古车臣汗部伊拉古克散呼图克图三世。雍正二年(1724),二世罗卜桑岱青圆寂后,经寻访,他被确认为转世灵童,迎入寺内坐床,是为三世。乾隆十三年(1748
渤海国宗王。天成元年(926)正月(一作四月),奉命率百余人朝后唐,贡人参、昆布(海带一类水藻)、白附子及虎皮等方物,还进女口。旋闻国亡,遂奔王氏高丽国。
见“那林孛罗”(93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