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子国
见“巴”(403页)。
见“巴”(403页)。
旧时滇东北和黔西北一些彝族地区的一种以人代租方式。当地封建土目藉其政治权势,拨出一部分土地强令其辖区内一些农民耕种,凡被迫租种这种土地的农民,除平常交租外,还必须每户每一代给土目送一个小孩当奴隶,故称
中国古代文献对游牧民族的泛称。该词最早见于《史记·大宛传》,意谓以游牧畜牧业为基础的国家。如“乌孙,在大宛西北,可二千里,行国,随畜”。自是以后,遂为历代学者沿用。如《汉书·西域传》:“大月氏本行国也
见“耶律希亮”(1313页)。
元末官员。字子初。祖籍西域,回回人,合鲁温氏。大都路治中满速儿孙,安庆路治中马哈麻之子。事母至孝,年40不仕。初充宿卫,继授行宣政院崇教。顺帝至正二十三年(1363),任新州(今广东新兴县)达鲁花赤。
秦代南郡诸民族的总称。春秋战国时称※荆蛮,属楚地。秦时,其民以幪布、鸡羽等缴纳义赋。东汉建武二十三年(公元47年),南郡※潳山(今属湖北江陵境内)少数民族雷迁等起兵反汉,被武威将军刘尚讨破,其族人被迫
藏语音译,意为“东部人”。又作舍尔巴、谢尔巴。尼泊尔王国菩提亚人的别称。属蒙古人种南亚类型。相传公元13世纪蒙古灭西夏后,党项羌中的一支南迁西康木雅地区(今甘孜藏族自治州等地),忽必烈南征大理时,又逃
元代海南岛兼管军事与民政机构。至元三十年(1293,一说三十一年,1294),阔里吉思平定海南岛后,奏准招募当地土人为黎兵建置,统千户所12翼。大德二年(1298)废,以其军入琼州军民安抚司。元统二年
唐时南诏初期国务行政机构六曹之一。参见“六曹”(382页)。
见“耶律普速完”(1328页)。
参见“阴山”(9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