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木儿王朝
见“帖木儿汗国”(1397页)。
见“帖木儿汗国”(1397页)。
彝语音译。简称“尔补”,又作“麻衣则”,四川凉山金阳土司、土目占有的安家奴隶。原系※格节等级,因贫穷无力娶妻,由主子配给丫头而下降为这一等级。地位相当于阿加。没有人身自由,不能迁徙,须住在主子周围。能
1491—?明代蒙古贵族。一作格哷迪,又称察罕孟克,汉文史籍译作克列兔台吉。孛儿只斤氏。※达延汗子,古实哈屯生。卒后无嗣,故史称“无守护封地的子孙”。
见“撒花”(2490页)。
过去贵州青瑶一种婚俗。清同治以前,青瑶盛行姑舅表婚制,姑家女儿必须嫁给舅家儿子,造成人丁不旺,后允许外甥女外嫁,但娶她的人家,上户得交给其舅家牛9头,中户交8头,下户最低也要交7头,故称。因代价过高,
地名。又名宾巴,即达隆宗。在硕板多之南200余里,辖地自拉子起至鲁工拉大山根拉哩止。原属西藏所辖,委第巴2名管理。康熙五十八年(1719)清军进藏,其地喇嘛、第巴等人归附,承办粮差。清留驻官兵镇摄,并
见“楚里”(2348页)。
蒙古语音译,又译阿兀鲁黑,《元朝秘史》汉释为“老小营”。古代蒙古人出征时,留守后方或随军的家属、辎重之总称。《经世大典序录·军制》:“军出征戍,家在乡里曰奥鲁”。依蒙古定制,男子充军出征,妇孺则按千户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号达尔汉伯克。乌什人。乌什郡王品级※霍集斯次子。初隶准噶尔部。乾隆二十年(1755)随父附清。翌年,随布拉呢敦招抚南疆,住库车。二十三年(1758)三月,闻大小和卓布拉呢敦、霍
回族农民义军将领马仲府第。在贵州省贞丰县城。清咸丰年间(1851—1861),回族农民起义军将领马仲(马斯俊)镇守贞丰州,将州府所在地改为元帅府。人称马为“马二元帅”故名。原有正厅3间,左右厢房各2间
见“孛老站道”(9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