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沁
蒙古语音译,又作“得秦”,意为“四十”。蒙古社会以户数为单位的基层组织。据《卫拉特法典》规定,是构成鄂拓克基层组织的民政单位,管理贡赋及婚姻等事务。通常为40户,但也有少者,仅10余户、20余户,多至100余户。下领和林(20户)、阿尔班(10户)。隶属德木齐或收楞额管理。清廷征服卫拉特后,将其改编为佐领。
蒙古语音译,又作“得秦”,意为“四十”。蒙古社会以户数为单位的基层组织。据《卫拉特法典》规定,是构成鄂拓克基层组织的民政单位,管理贡赋及婚姻等事务。通常为40户,但也有少者,仅10余户、20余户,多至100余户。下领和林(20户)、阿尔班(10户)。隶属德木齐或收楞额管理。清廷征服卫拉特后,将其改编为佐领。
见“北周律令”(534页)。
见“耶律佛顶”(1313页)。
民族志。1篇。明瞿九思(字睿夫,湖北黄梅人,汉族)撰。怀远,即今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徭僮,为广西少数民族泛称,这里主要指侗族,其次为壮、瑶、苗诸族。内容披露时任怀远县令的马希武在修建县城过程中苦役侗民
清朝大臣。满族。字仁山。以军功历道官。署四川建昌、永宁等道。光绪二十六年(1900),赏副都统衔,充驻藏帮办大臣。逾2年病免。著有《驻藏奏稿》。
中国伊斯兰教古寺。寺址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韦州(今属同心县)南街。是宁夏最大最古的寺院。相传建于元末,明代扩建。一说明初由回民海文远为首筹款修建。清初及光绪年间,多次扩建。有9间3门,3脊两卷(即五个勾连
明代藏区朵甘地方官署名。司朵甘地方(在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境)捕盗及巡检等事。洪武七年(1374)十二月,由故元朵甘捕盗司改置。初任监藏令占等3人为巡检司巡检。
唐吐蕃主管外事之职官。为“纰论”之意译。详见“纰论”(1265页)。
古政区名,相当于县。西汉时在氐族聚居区置。为※十三氐道之一。属广汉郡(治今四川金堂县东),东汉时属广汉属国。治所在今白水江上游,四川南坪县境,也即甘肃文县之西。三国蜀时废(一说西晋时并入阴平县)。
见“温迪痕部”(2283页)。
1177—1206西夏第六代皇帝。党项羌族,本姓拓跋氏。仁宗李仁孝长子,母罗氏。17岁即帝位,改元天庆元年(1194),行附金和宋之策,受金册封为夏国主。三年(1196),不允其族弟越王李仁友子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