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热莫五根那罕
赫哲族旧时的丧葬风俗。赫哲语音译,意为“停尸木床”。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人死后,一般都在家停放数日才埋葬,天数视季节和死者年令而定,1至7天不等。尸床用木板搭成,将死者头朝门脚向里(或头向东,脚朝西)移置其上,用绳将死者两脚紧紧捆扎,用黄纸或黄布覆盖全身。用一细线绳拴在黄纸或黄布上,另一端放在床旁盛水的碗中,意示让死者喝水。床头置一桌,上放供品。床旁放两个盆,一为烧纸用,一装稀饭汤。入殓出殡后撒去。
赫哲族旧时的丧葬风俗。赫哲语音译,意为“停尸木床”。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人死后,一般都在家停放数日才埋葬,天数视季节和死者年令而定,1至7天不等。尸床用木板搭成,将死者头朝门脚向里(或头向东,脚朝西)移置其上,用绳将死者两脚紧紧捆扎,用黄纸或黄布覆盖全身。用一细线绳拴在黄纸或黄布上,另一端放在床旁盛水的碗中,意示让死者喝水。床头置一桌,上放供品。床旁放两个盆,一为烧纸用,一装稀饭汤。入殓出殡后撒去。
见“诸抹”(1951页)。
以女儿名同母名世代相连的命名制度。产生于母系氏族繁荣期。其时,氏族和家族均以女子为核心,实行望门居和从妻居的对偶婚,丈夫不算妻方氏族成员,子女血统和世系只能依母亲计算,通行母女连名和母子连名。即女儿和
?—1840清朝大臣。满洲正白旗人。姓索绰络氏。字煦斋。尚书德保子。少有隽才,乾隆五十八年(1793)进士。嘉庆三年(1798),官侍读学士,历任内阁学士、内务府大臣、理藩院、工部侍郎等,数奉使出按事
参见“保泰军司”(1683页)。
清代喀尔喀蒙古的法令汇编。亦称《喀尔喀吉鲁姆》、《喀尔喀三旗法典》。由喀尔喀王公领主分别制订于康熙四十八年(1709)至乾隆三十五年(1770)。其法律效力自诸法令颁行日起维持到1924年第八世哲布尊
?—1641清代蒙古王公。科尔沁部人。博尔济吉特氏。纳穆赛子。天聪元年(1627),遣使向后金朝贡。二年,赐巴敦达尔汉卓哩克图号。三年(1629),与奥巴随贝勒济尔哈朗征明,入大安口,克遵化,进围明都
明代藏区土司机构名。洪武七年(1374)十二月置。辖地在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境。与内地政治、经济、文化往来密切,贡使进京初以每年一贡,领取朝廷给与的勘合,於四川比号,从雅州(今雅安)入朝。成化后,3年
见“乌舍国”(335页)。
?—1267蒙古国将领。又名黑梓(又作黑子)。汪古部人。征行大元帅※按竺迩子。尚武好学,有谋略。初随父征战,常参与军务。世祖中统元年(1260),从讨叛王阿里不哥将阿蓝答儿、浑都海,有功。遣使招降吐蕃
即“仰华寺”(80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