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鲁木石
见“花剌子模”(999页)。
见“花剌子模”(999页)。
南齐地志学家。武陵人。撰有《武陵记》、《沅陵记》、《沅川记》等地志,又有《神壤记》,均享有盛名,大多已佚。有些内容已由王谟辑于《汉唐地理书钞》或由陈运溶辑于《荆湘地记》中。在《史记正义》、《后汉书注》
1754—1835清朝大臣、学者。蒙古正蓝旗人。玛拉特氏。字湘甫。翻译生员出身。乾隆四十一年(1776),任军机章京。后擢内阁学士、副都统。五十年(1785),以办事大臣赴库伦(今蒙古国乌兰巴托),管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1882年10月29日(清光绪八年九月十八日),清朝哈密帮办大臣长顺与俄国七河省省长弗里德在伊犁签订。此条约为※《中俄改订条约》第七、九条的派生物。共3款。规定自那林
辽初将领。又作留哥。字明隐。契丹族。辽太宗※耶律德光堂弟。父寅底石(辽太祖耶律阿保机弟)曾参与反阿保机“诸弟之乱”,后被淳钦皇后杀害。他自幼骄狠,好凌侮人。太宗时入仕,驻守边徼,累迁西南边大详稳。大同
清军与阿睦尔撒纳余部间的一次战役。阿睦尔撒纳败亡后,乾隆二十三年(1758)三月,清定边右副将军兆惠奉命追击其余部。准噶尔部喀喇沁鄂拓克宰桑昂克图、多果鲁特宰桑布库图、噶勒杂特宰桑特克尔得克、阿尔塔沁
即“眩人”(1866页)。
? —1450明朝太监。蒙古族。正统十四年(1449),随明英宗征瓦剌,在土木堡(在今河北怀来县东)兵败被俘,降也先,告以内地虚实,劝也先内侵并充向导。献策从宁夏进兵,夺取陕西苑马寺马匹,直趋江南,置
约1270—1350元曲家、诗人、书法家。回回人。原名薛超吾,或作薛超吾儿、薛遮吾尔。字昂夫。出生于官宦之家。先世由西域东迁,落籍怀孟(今河南沁阳县),后宦迁龙兴路(今江西南昌市)。幼喜文学,曾师事著
1886—1970清宗室。满族。爱新觉罗氏。北京八。清醇亲王奕䥈之子,过继钟郡王奕詥为嗣。光绪十六年(1890),封二等镇国将军。后晋辅国公,又袭贝勒。三十四年(1908)加郡王衔。早年
唐代南诏职官名。辅佐诏主执掌国事的重臣。据《新唐书·南蛮传》:为王之下8个高官之一,职位在酋望之下,员外酋望之上,犹试官也。秉政用事,权力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