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官
即“怒管”(1775页)。
即“怒管”(1775页)。
见“敷答河千户所”(2488页)。
1758—1773清代喀尔喀蒙古哲布尊丹巴系第三代活佛。法名伊什丹巴尼玛。加佛教传说的十五位先世,亦称第十八世。藏族。喀木(即西康,今西藏昌都地区)里塘领主丹津衮布子。第二世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入寂后,
见“叱豆浑”(543页)。
藏语音译,意为“知宾”、“知客”,即礼宾官,亦称噶卓。以僧俗四品官任之,因其随噶伦办事,接近机密,乾隆十六年(1751)规定,应于※东科尔内选精干者充任。复规定,除噶厦额设者外,禁止私设。领主宅邸中办
见“耶律沙”(1301页)。
?—1513明正德年间苗族暴动首领。湖广镇溪(今湖南吉首县)人。苗族。正德六年(1511),与贵州铜仁苗民※龙童保等率镇筸五寨、平头、乌罗(今贵州松桃西南)等处苗民起事。得土官李椿、筸子坪百夫长龙真协
东汉安帝永初元年(107),汉遣王弘发金城、陇西、汉阳羌征西域。羌人惧运屯不还,行至酒泉叛散。汉出兵截击,或覆其庐落。于是湟中勒姐、当煎等羌起兵反抗,陇西塞外先零羌别部首领※滇零与钟羌攻陇西,阻塞陇道
见“克”(985页)。
?—1032※喀喇汗王朝可汗,于阗李氏王朝的最后征服者。哈桑博格拉汗子。1004—1032年在位。11世纪初,征服和田地区。1005年或更晚时,将王朝首领托干汗阿赫马德赶出喀什噶尔(今新疆喀什),成为
明广西崇善县土司。宣德元年(1426),为扩充辖地,率众攻占左州县城,执土官,夺其印,占据40余村峒,大肆掳掠。竖旗帜,僭称王,封官建制,并大量制造火器,袭击邻近州县。朝廷令总兵顾兴祖会广西三司剿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