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语音译,意为“诉讼公断机关”,亦称地方法院。原西藏地方政府掌管刑名诉讼司法的机关名。设于拉萨。建于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设法官2名,均为五品俗官。下有秘书、捕快及打手等人员。一般案件由地方朗仔
?—1674清朝大臣。又作星内。满洲正白旗人。觉尔察氏。辛泰之弟。初为二等侍卫兼佐领。从太祖努尔哈赤征明。天聪七年(1633),驻守辽河。八年,随太宗征蒙古察哈尔部。同前锋略大同。论功授云骑尉世职,授
见“喀尔提锦部”(2208页)。
1748—1830清代拉卜楞寺高僧。藏族。出生于哈饶津地方,原属噶尔孜氏族。在经院中学习显密经论和《声明学》、《诗鉴论》以及天文、历算等,获得博学者称号。举凡开光、护摩、各种医药诊治、施食造法和程序、
渤海王国大首领。唐开元二十五年(737),奉命朝唐,并送水手及“承前没落人等”,八月至。唐玄宗授以左武卫将军,并赠紫金袍带等物。在赍回唐玄宗致大武艺书中,有“永作边捍,自求多福”等语。
1652—1723清代青海曲藏寺(广济寺)高僧。藏族。系曲藏·南嘉班觉尔之转世呼毕勒罕。于赞波·端珠嘉措处出家。曾在西藏求学,在泽塘巡回辩经,于五世达赖喇嘛罗桑嘉措前受近圆戒。曾任塔尔寺密宗学院法台。
清朝武官。蒙古镶红旗人。吉勒特氏。父色楞塔布囊为察哈尔宰桑,率众归清。父卒,袭一等梅勒章京。顺治元年(1644),随睿亲王多尔衮入山海关镇压农民起义军,加半个前程。三年(1646),随军征义军张献忠。
1909—1942朝鲜族抗日将领。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4年任东北反日游击队哈东支队第一大队队长。1935年初,以哈东支队为基础成立东北人民革命军第三军,任二团团长,后调任三团政治部主任。是
见“苏克苏护河部”(1009页)。
唐朝纳抚新罗和※奚族所置州名。据《新唐书》载,唐高宗总章(668—670)年间初置,以安顿新罗归附民户。侨治良乡县之古广阳城,隶幽州都督府。领县1:归义县。后废。唐玄宗开元二十年(732),信安王李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