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廪君”(2563页)。
见“王公”(200页)。
清代西藏地方官员。又称阿松。藏族。后藏人。※颇罗鼐祖父。因其兄达吉随青海和硕特蒙古固始汗击败藏巴汗有功,以荫被委任为香地方南木林官员。抵制后藏谋反者,旋任白郎县官员。顺治(1644—1661)年间平定
见“百夷”(747页)。
?—815渤海王国官员。大言义为王(812—818年在位)时,官至太守。唐元和九年(日本弘仁五年,814),奉命率高景秀、释仁贞等赴日告定王大元瑜丧。九月,抵日出云登陆,十二月,入日京城呈国书。次年正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雍正六年(1728),由颇罗鼐保奏,授噶伦。乾隆九年(1744),因办理准噶尔部入藏熬茶(礼佛)有功,赏札萨克头等台吉。十六年(1751),于各要隘处派兵严防准噶尔。次年,
?—1727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富察氏,马斯喀弟。初任侍卫兼管佐领。康熙二十七年(1688),以一等侍卫同学士开音布奉命阅视中河,疏呈漕运总督慕天颜反对河道总督靳辅开中河漕运,天颜被褫职论罪。三十
见“萧奉先”(1995页)。
清地名。康熙三年(1664)置。位于奉天府西南,治今辽宁盖县。境域东西112里,南北145里。东至凤城,西滨辽东湾,南临复州,北界海城。汉属辽东郡。魏属平州。晋、隋为高句丽地。唐置盖州。辽为奉国军。金
台湾高山族一支。有万余人(1975年)。分布卑南溪以南,知本溪以北的海岸区域,现属台东县卑南乡。以社为聚落单位,均有自己的社域,设首领、副首领,负责管理村社公共事务。社民(男)根据年龄分为青年级、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