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官署名。隶属理藩院。设于东安门外御河桥侧。为供内札萨克年班来京人员居住之所。内设稽察内馆监督1人,由六部保送司官由理藩院引见充补,一年一换,另额设大吏4人、小吏8人,每年十月初至次年二月三十日,专门
见“忽汗河”(1487页)。
清朝宗室。满族,爱新觉罗氏。字子章,号太素道人、幻园居士。高宗※弘历第五子荣纯亲王永琪孙,荣恪郡王绵亿子。封贝勒,官正白旗汉军副都统、内大臣。著有《子章子》、《明善堂集》40卷、《妙莲华集》、《秘书集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本部左翼中旗之东。东至西雅博克,西接额尔沁乌苏,南抵乌兰商达,北达庞克尼屯。有佐领1。会盟于汗阿林盟。康熙五十八年(1719),析多尔济阿喇布坦所辖人户别为1旗,令成衮札布辖之
“九一八”事变后,以德穆楚克栋鲁普(德王)为首的内蒙古王公,在日寇的诱惑下,图谋策动内蒙古自治,于1933年10月9日在百灵庙(内蒙古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百灵庙镇)召开第二次自治会议,通电要求自治。同月
清代宗室亲王侧福晋和贝勒正夫人所生之女的封号。格格封号中第三等。初制,亲王、贝勒之女,无论嫡生庶出,均分封为郡主、郡君。康熙四十五年(1706)题准,庶出者同与嫡女一例授封,实为过优,改为亲王庶女降二
又名巴加西仁。为珞巴、门巴和藏族杂居地区。18世纪末,西藏地方政府在今米林县境内设嘎加宗,派出官员管理梅楚卡地区事务,并在此设立4个“林”的乡一级行政组织。19世纪中期,西藏地方政府把嘎加宗一部分作为
旧时西藏地方法律之一。亦称“佛门十善”。源于吐蕃时期,后逐渐成为西藏社会一般道德规范和某些法典之蓝本。其内容:不杀生造罪;不偷盗财物;不与他人邪淫;不谎言妄语;不挑拨离间;不恶言咒骂;不散布流言;不仇
见“蜀李书”(2366页)。
古族名。柯尔克孜族先民。汉称坚昆,魏晋南北朝称“纥骨”,唐称“黠戛斯”,曾受突厥统治。唐初分布在叶尼塞河上游,为薛延陀汗国属部之一。贞观十七年(643),遣使至唐,贡貂裘及貂皮。薛延陀汗国为唐所灭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