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不底
地名。位于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在东经80度8分、北纬30度44分处。为印度进入中国西藏地区的一个边卡。向属达巴宗管辖。1729年颇罗鼐颁发之封地文书及1737年七世达赖喇嘛批准之封地文书均提及该地。派有人员常驻守卡,管理当地行政、税收、治安等事宜。
地名。位于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在东经80度8分、北纬30度44分处。为印度进入中国西藏地区的一个边卡。向属达巴宗管辖。1729年颇罗鼐颁发之封地文书及1737年七世达赖喇嘛批准之封地文书均提及该地。派有人员常驻守卡,管理当地行政、税收、治安等事宜。
唐代渤海人遗留下的佛教用物石雕。亦名“石灯塔”或“石浮屠”。在今黑龙江省宁安县渤海上京遗址(东京城)南大庙(兴隆寺)内,置于大石佛左前方。由多层玄武岩雕件叠筑,高近6米。幢顶为八角攒尖式,尖部环以7层
景颇族的景颇支语(载瓦支语称“吾戈拢”)。原指景颇族原始社会时期所实行的共同劳动,平均分配方式。当时生产资料公有,没有阶级,没有剥削。后来随着私有制的发展,个体家庭经济的确立,逐渐演变为一种换工方式,
?—520南北朝时期柔然女巫医。出身于鲜卑叱豆浑氏,原为高车部屋引副升牟之妻。叱豆浑(亦作是豆浑)、高车被柔然征服后,成为柔然的属部。她假托鬼神、行巫术,混迹于上层和民间,人称“是豆浑地万”(“是豆浑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载,清代塔哈河在黑龙江境内。今有人定在呼玛尔河支流塔哈河流域。
见“河中地”(1506页)。
1635—1666.卫拉特蒙古和硕部台吉。又译噶尔第巴、噶尔旦木巴。博尔济吉特氏。※鄂齐尔图车臣汗次子。顺治九年(1652),随父远征哈萨克,杀扬吉尔苏丹(一称江格尔汗)。十四年(1657),因父、叔
见“广惠寺”(132页)。
古越人及其后裔壮侗语族诸民族的传统发式之一。亦称被发、散发。流行于古代百越民族分布区域及今两广、云、贵等地。其式:将头发留长,或解开高髻,让头发垂直,披散于脑后,俗称“披头散发”。《韩非子·说林上第二
?—1552明朝大臣,字益之,号竹湖。回族,祖籍陕西凤翔,后迁居江苏溧阳。嘉靖十年(1531)顺天分试头名举人。十四年(1535)进士,授工部主事。因治河患有功,转礼部主客司主事,历任尚宝司丞、光禄寺
见“刘聪”(86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