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伦
十六国时期鲜卑首领之一。见“密贵”。(2122页)。
十六国时期鲜卑首领之一。见“密贵”。(2122页)。
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张秀眉”(1180页)、“咸同起义”(1617页)。
?—1792清朝将领。达斡尔族。姓瓜尔佳氏。乾隆二十四年(1759),以披甲从征回疆,收复喀什噶尔城(今新疆喀什市旧称)。三十八年(1773),以蓝翎侍卫从征金川南路,因功升三等侍卫,赐号札努恩巴图鲁
近代回族群众团体。1930年由薛文波等人发起成立于北京西单清真寺。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曾在其出版的《回族青年》创刊号上,提出“民族自治”的主张。言论颇为激越。1937年北平沦陷后,因大部分成员离平,停
见“妫水”(1261页)。
见“英武威远毗伽阙可汗”(1340页)。
吐蕃大臣。出身聂氏家族。赞普赤松德赞(755—797年在位)时人。为吐蕃七大贤臣之第七人。奉赞普命,制定发展吐蕃牧业的法规,令吐蕃每户属民保管并饲养马、犏牛、母黄牛、公黄牛各一头。首倡夏季割草晒干,以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的枪矛官,负责管理枪矛等军械,并协助征税。地位次于“四大怀朗”(官名),为“八大卡贞”(官名)之一,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二十田级”,领有俸禄
金官员。本名和尚。上京(治今黑龙江阿城县白城)曷速河人。女真族。蒲察氏。金章宗钦怀皇后父。通契丹、汉字,长于吏事。尚金熙宗女郑国公主为妻。海陵王时,累官器物局使。大定二年(1162),加驸马都尉。后历
官名。吏目为明代知州、安抚使、招讨使、长官等的属官,秩正九品或从九品,或无品级。掌收发上下移文或司奸盗、察狱囚及官署事务。少数民族地区土司亦设此官,以当地头领为之,助主官处理土司事务。亦有降职土官授此
马麒统率之兵。清末,马麒由旗官升任副将衔循化营参将,为扩充势力,以循化营兵丁为骨干,大量招募循化、化隆两地的撒拉人当兵,因他曾任“甘边宁海镇守使”,故称其兵为“宁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