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丁
南宋壮族兵丁称谓。亦称撞军。《续资治通鉴》卷110提及:绍兴二年(1132)闰四月,“会张宪与撞军统制王经皆至, (杨)再兴屡战,又杀(岳)飞之弟翻”。证明当时“撞军”曾隶属于岳飞部。又李曾伯《可斋杂稿》卷17“上理宗奏折”亦载:“淳祐五年(1245),广西宜州(治所在宜山)有撞丁可用。”沿于北宋洞丁,与土丁、民丁、保丁并存。
南宋壮族兵丁称谓。亦称撞军。《续资治通鉴》卷110提及:绍兴二年(1132)闰四月,“会张宪与撞军统制王经皆至, (杨)再兴屡战,又杀(岳)飞之弟翻”。证明当时“撞军”曾隶属于岳飞部。又李曾伯《可斋杂稿》卷17“上理宗奏折”亦载:“淳祐五年(1245),广西宜州(治所在宜山)有撞丁可用。”沿于北宋洞丁,与土丁、民丁、保丁并存。
见“锵清”(2452页)。
唐代契丹部落首领。出自大贺氏族。武则天万岁通天元年(696)五月,因不堪受唐地方官员侵侮,怨营州都督赵文翙(一作赵翙)视契丹酋长如奴仆,对契丹灾馑不加赈给,随松漠都督府都督李尽忠、归诚州刺史孙万荣起兵
古族名。亦称昆明人、昆明蛮、简称昆明。昆明亦作昆弥、昆㳽。汉代西南夷的一支,属氐羌系统。《通典》、《太平寰宇记》等称其地为昆弥国(或昆㳽国)。主要分布于昆明池(亦作叶榆河,
即“奥鲁”(2252页)。
见“上都”(114页)。
金、元村社中的乡级吏役。《金史·食货志》:村社按户口众寡为乡,置里正,以按比户口,催督赋役,劝课农桑。村设主首,助里正禁察非违,下置壮丁,佐主首巡警盗贼。里正,由富民出钱雇募强干有抵保者充之,初供役不
辽封爵。统和(983—1012)中,右监门卫上将军萧挞凛以征西夏功、东京留守萧排押以破高丽开京功、驸马都萧宁等先后受封;太平三年(1023),武信节度丁振,四年,北院枢密使萧朴,九年,驸马都尉萧匹敌等
见“车牙若鞮单于”(281页)。
?—1772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贵族。※沙克都尔扎布次子巴图之孙。初随渥巴锡汗驻牧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流域。乾隆三十六年(1771)率所属400余户约2000余人随渥巴锡汗东返祖邦,受清廷封固山
清代汉人租种台湾高山族土地所纳地租。清统一台湾后,大陆人民移台日增,侵垦高山族土地日多。雍正五年(1727),朝廷为避免纠纷加剧,规定高山族村社保留一定土地,即大社500甲(1甲约11市亩)、中社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