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丰
清朝大臣。内务府汉军正黄旗人。董氏。由内务府笔帖式,历堂主事、员外郎、造办处郎中、杭州织造、骁骑参领。道光二十一年(1841),充粤海监督。二十三年(1843),偕两广总督耆英等和英国签订“五口通商章程”。二十六年(1846),授热河总管,充苏州织造等职。咸丰四年(1854),赏总管内务府大臣衔,历正蓝旗汉军副都统、正蓝旗护军统领。七年(1857),授总管内务府大臣。八年,管理圆明园事务。目睹英侵略军闯入并焚毁圆明园,遂投水殉难。同治元年(1862),追谥忠毅。
清朝大臣。内务府汉军正黄旗人。董氏。由内务府笔帖式,历堂主事、员外郎、造办处郎中、杭州织造、骁骑参领。道光二十一年(1841),充粤海监督。二十三年(1843),偕两广总督耆英等和英国签订“五口通商章程”。二十六年(1846),授热河总管,充苏州织造等职。咸丰四年(1854),赏总管内务府大臣衔,历正蓝旗汉军副都统、正蓝旗护军统领。七年(1857),授总管内务府大臣。八年,管理圆明园事务。目睹英侵略军闯入并焚毁圆明园,遂投水殉难。同治元年(1862),追谥忠毅。
见“定州丁零”(1528页)。
渤海遗裔。其父祖辈于渤海国亡后逃往高丽国。初仕高丽,官左司郎中、知银台事。本无甚技能,然与閤门舍人行简均受高丽穆宗(998—1009)宠爱,出入驺从。即宰臣能否得见穆宗,亦为彼等制约。及康兆作乱,行简
见“罕麻卫”(1173页)。
?—53高句骊国第五世王。一作解爱娄。大武神王※无恤子,闵中王※解色朱侄。初封太子。汉建武二十年(公元44年),父死,因年幼未能即政,由叔父解色朱代立。二十四年,闵中王死,因已年长,嗣位。翌年春,遣将
卫拉特蒙古人宗教节日。每年春秋二季,择佳日,各库伦喇嘛驾佛巡游。春巡一日,秋巡三日。届时,家家献哈达,夹道跪拜,头触佛座,祈求幸福。是日只饮奶茶,戒杀牲畜。
? —1780清代新疆维吾尔族王公。吐鲁番人,札萨克郡王※额敏和卓长子。乾隆十七年(1752),授三等伯克。二十一年(1756),晋公品级。二十三年(1758),奉命赴库尔勒、布古尔(今轮台)办理多伦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汉晋时称“滇越”、“掸”或“擅”、“僚”或“鸠僚”;唐宋时称“金齿”、“黑齿”、“芒蛮”、“白衣”等;元明时“白衣”又写作“百夷”、“白夷”、“伯夷”等,清以后称“摆夷”、“摆衣”。
金、元村社中的乡级吏役。《金史·食货志》:村社按户口众寡为乡,置里正,以按比户口,催督赋役,劝课农桑。村设主首,助里正禁察非违,下置壮丁,佐主首巡警盗贼。里正,由富民出钱雇募强干有抵保者充之,初供役不
渤海国宗王、大臣。末王※大諲譔(906—926年在位)时,官礼部卿(一说《高丽史》记“渤海礼部卿大和钧均老司政大元钧”,其中“均”为衍文,老与司政连读,即大元钧为“老司政”)。后唐同光三年(高丽国太祖
?—1900清朝大臣。内务府蒙古正黄旗人。土默特氏。字豫甫。咸丰八年(1858),由官学生奖奉宸苑笔帖式。同治九年(1870),升八品苑丞。十一年(1872),赏加护军参领衔,俟升六品苑丞后,以员外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