曳咥河
见“多罗斯水”(852页)。
见“多罗斯水”(852页)。
清代哈尼族土司。旧属临安府。析纳更巡检司置。今属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元阳县。清雍正(1723—1735),纳更土司分为二:一曰纳更,驻新城,约1500户,龙象乾袭;一曰稿吾,驻逢春岭,约2500户
1768—?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三十一任堪布。藏族。出生于东加地方之赛仲噶敦家族。幼年学习藏文,后作嘉木样之秘书,以赛仲家族后裔,获准入拉卜楞寺学经,拜华热·旦本却为师,学习五部大论。任大会堂翁则师,后
?—1920清代西藏喇嘛噶伦。藏族。光绪十八年(1892),为堪钦,主管哲蚌寺建筑工程。二十三年(1897),为堪钦,筹备十三世达赖喇嘛巡行三大寺。二十七年(1901)升任喇嘛噶伦。二十九年(1903
湖名。又称亨克湖、新开湖。位于今黑龙江省东南中俄两国边境上。咸丰十年(1860),沙俄迫使清政府订立《中俄北京条约》,割占中国乌苏里江以东40万平方公里领土,遂为界湖,北属中国,南属俄国。湖略呈椭圆状
古国名。因其主体民族以金镂片饰齿,故名。始见于唐樊绰《蛮书》。唐时,隶属南诏。宋以后于滇西南建立自己的区域统治。其疆域东界澜沧江,西接缅甸,南抵越南西北与古沱江州接壤。内部由金齿、白夷、繲、僰峨昌、比
见“苻生”(1340页)。
明代藏区古地名。在今青海贵德东境。居民为藏族※川卜簇。永乐元年(1403)五月,明廷于其地置※川卜簇千户所。
见“栖林”(1804页)。
藏语音译,意为“藏军司令部”。原西藏地方政府直属藏军最高指挥机关。直接管辖各兵营。设三品僧俗官员各一人主管,下设四至五品官员协理。僧官必由三大寺上层喇嘛札萨充任;俗官出自贵族子弟或由噶伦兼任。
即“夏尔巴人”(185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