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剑大棒
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木剑大棒者,太宗(927—947)时制。木剑面平背隆,大臣犯重罪,欲宽宥则击之。”依制,“木剑大棒之数三,自十五至三十。”会同二年(939),“乙室大王坐赋调不均,以木剑背挞而释之。”(卷4)辽兴宗重熙六年(1037)五月,“以南大王※耶律信宁故匿重囚及侍婢赃污,命挞以剑脊而夺其官。”(卷18)这是较轻的体罚。
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木剑大棒者,太宗(927—947)时制。木剑面平背隆,大臣犯重罪,欲宽宥则击之。”依制,“木剑大棒之数三,自十五至三十。”会同二年(939),“乙室大王坐赋调不均,以木剑背挞而释之。”(卷4)辽兴宗重熙六年(1037)五月,“以南大王※耶律信宁故匿重囚及侍婢赃污,命挞以剑脊而夺其官。”(卷18)这是较轻的体罚。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八世达赖喇嘛※强白嘉措之兄。恃势肆行舞弊,夺占地亩,崇信红喇嘛,轻视第穆呼图克图、济咙呼图克图,亏缺达赖喇嘛商上物件,对来藏礼佛者应得之费,亦减半发放,故于乾隆五十五年(1
即“皮逻阁”(671页)。
清代旗籍中无职位无职业者之称。清入关前后,八旗内成丁者多有兵差之役。随着人丁繁衍,兵差各有定额限制,于是闲散之称突出。未被考中※披甲者,称※余丁。历年没有机会参加挑甲考试者,称※幼丁。东北幼丁于满语内
古族名。一作“黄头回鹘”。文献中首见于宋神宗元丰四年(1081)。河西回鹘的一支(一说源于西州回鹘,一说源于龟兹回鹘)。天圣六年(1028),西夏李元昊攻占甘州,甘州回鹘政权破灭。回鹘各部再次流徙,其
旧时西藏门隅地区非常设会议之一。19世纪中叶设置。在※达旺住哲基础上增加※三十二措(定)的头人共同组成。决议涉及整个门隅地区利害关系的最重要、最紧迫的事情,使之统一认识,协调行动。
门巴族宗祧风俗。一作“批巴”。门巴语音译,“格岳”意为“白骨头”,“批巴”意为“好骨头”。旧时门巴族分逊莫巴、若莫巴和升莫巴等3种人。相传从狮子的嘴里出来的人称逊莫巴即上等骨头,属格岳人的祖先,此可充
唐代南平诸僚之一。分布在今四川重庆东南,南川一带。地多瘴毒,中者不能饮药,故自凿齿。渠帅宁氏,后移至钦州(今广西钦州)境内。俗同※南平僚。今壮族与之有渊源关系。
见“亦力克卫”(872页)。
见“建安城”①(1543页)。
旧时苗族的一种信仰。源于万物有灵崇拜。盛行于贵州雷山地区。嘎吓为苗语,无相同汉语词译其意,凯里一带汉族称其为白虎。据说嘎吓有抵挡恶鬼,保佑全寨平安,吉祥如意,不生疾病的能力。有时特别为其找一棵古树栖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