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束河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 ①亦作穆逊河卫。永乐七年(1409)三月,与葛林等10卫同时设立,辖今黑龙江省汤旺河支流穆逊河流域。②亦作密拉河卫。永乐八年(1410)设。清代密拉河在吉林境内,与小图们江相近。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 ①亦作穆逊河卫。永乐七年(1409)三月,与葛林等10卫同时设立,辖今黑龙江省汤旺河支流穆逊河流域。②亦作密拉河卫。永乐八年(1410)设。清代密拉河在吉林境内,与小图们江相近。
西夏文法典。编著者佚名,西夏政府颁行。西夏晚期在原法典基础上修订而成,颁于西夏神宗光定乙亥年(1215)。手写本,残,蝴蝶装,页面20×13厘米左右。存第二、三、四、十二、十六、十七等卷,计159面。
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五位赞普。姓勃窣野。※索赤赞普与王妃多美美之子。藏史称以其高祖※聂赤赞普为首的七位赞普为“天墀七王”,其为之一。卒,子达赤赞普嗣。
?—982辽皇族。字完德。小字拽刺。契丹族。辽太祖※耶律阿保机孙,景宗※耶律贤叔。雄伟善骑射。穆宗时,封赵王。性轻傲不羁,小得志即骄。穆宗召见,不按时至,遂受鞭笞,怀怨。应历十年(960)十月,谋反,
见“耶律杨六”(1313页)。
一作“豆代可汗”,即“社仑”(1171页)。
藏语音译,意为“大外相”,《新唐书·吐蕃传》意译为“都护”。吐蕃掌管外事的官员。与《唐蕃会盟碑》中之“纰论伽罗笃波”相当,其地位当在“同平章事”之列。参见“纰论”(1265页)。
1246—1318元代吐蕃高僧。吐蕃临洮人。至元元年(1264)应帝师八思巴之召至京师,为帝师亲随侍从凡13年,朝夕聆听言教,学问大进。十三年(1276)扈从帝师西还,行至临洮以体弱难行遂留滞当地凡1
哈萨克族部落名。又译“阿尔钦部”。奇齐克玉兹(西部哈萨克)主体部落。据传其先世即汉籍文献中的“阿兰”,或称“阿兰聊”。18世纪时,游牧于哈萨克草原西部。冬牧地在锡尔河、乌拉尔河下游及图尔盖河流域。夏牧
见“虎尔哈部”(1385页)。
藏语音译。此称吐蕃时已有。意“男仆”、“男佣人”。女仆、女佣人则称“约么”。在解放前西藏农奴制社会中,长年性佣人,多对主人有人身依附关系,不能自由离去。终身为仆者,称为“才约”,是封建农奴制度下的奴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