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舍里路
见“朱舍里部”(793页)。
见“朱舍里部”(793页)。
景颇语音译,意为“这块土地已有主”。旧时云南德宏景颇族地区个体家庭自由“号种”村社公有土地的称谓。距今百余年前,景颇族地区的耕地、森林及牧场均属村寨公有,每个村社成员有权通过“号地”方式占有本村社范围
苗族丧葬习俗。流行于贵州望谟县地区。苗语称“扎比里”。丧主办斋要在丧期13日之后举行或更晚一些时候,举行时姑、舅、婿及表亲等需送彩色纸扎物一套及米、酒、猪不等。如婿则送牛杀祭。丧主在堂屋摆木桌一张,上
我国哈萨克族使用的语言。属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主要分布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甘肃省阿克赛哈萨克自治县,使用人口约111万(1990年)。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及原苏联的其它地区约有790万人(1989年)使
?—1222金朝大臣。东北路(治今吉林洮安东)乌连苦河猛安人。契丹族。移剌氏。以荫补吏部令史,转枢密院,调滕州军事叛官,历甄官署直长、王府司马、顺义军节度副使。转同知开远军节度事,签北京、临潢按察事。
见“真珠毗伽可汗”(1820页)。
地名。亦作道坞。东界丹巴,东南接康定,西临瞻对,北抵炉霍。为孔撒、麻书、明正、甘孜、章谷土司属地交界处,分别受各土司管辖,系一插花地。光绪三十四年(1908),赵尔丰督兵赴德格,道经该地,归附。嗣因耶
见“撒儿忽卫”(2494页)。
旧时鄂伦春族的他称。亦称麒麟、齐凌、乞林、奇勒尔等。来源有三说:一说因清代鄂伦春族与别族商贾互市地点名齐凌而得名,音转为“麒麟”;二说因其散处大、小兴安岭中以捕猎为业,与“林木中百姓”、“树中人”一样
?—1539明广西大藤峡瑶民起义首领。广西桂平县人。瑶族。嘉靖十七年(1538),武靖州土目黄贵、韦香勾结地方驻军指挥潘翰臣侵占瑶民田庐,诱杀其兄胜海。积愤,聚众起义,以大藤峡弩滩为据点,与官府抗衡。
古族名。属乌蛮系统。唐时居住在秦藏川(今云南省富民、罗次、禄丰一带)南。族多李姓。天宝(742—756)中,唐廷曾任命其首领为蹄州(一作岿州,地望失考)刺史。世与南诏相婚娅。贞元十年(794),其族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