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过折
见“过折”(575页)。
见“过折”(575页)。
元代管理江南佛教寺院僧尼之僧官。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后改名※宣政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十三年(1276),元军入江南,取临安(今浙江杭州)。十四年二月,诏以僧亢
见“纳牙阿”(1267页)。
见“阿热”(1196页)。
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为1890年※《中英会议藏印条约》之附加条款,又称《藏印议订附约》、《藏印续约》等。光绪十九年十月二十八日(1893年12月5日)清政府代表参将何长荣和英国代表政务司保
我国台湾高山族萨斯特人使用的语言,属南岛语系印度尼西亚语族台湾语支。使用人口约有2千余。居住在泰耶尔人西南阿里山和五峰山一带山区,包括新竹县五峰乡大隘、花园、桃山等村;娥眉乡藤坪村;北埔乡内坪、大坪等
清代喀什噶尔与布鲁特(柯尔克孜)、浩罕等互市场所。道光八年(1828)置。位于喀什噶尔(今新疆喀什)西喀浪圭卡伦外明约洛地方。设都司、守备各一员,稽查官兵200名驻札。亭设贸易章京。商队前来贸易,由官
元朝大臣。康里氏。初为鹰坊官。天历元年(1328),文宗即位,封储政使。至顺元年(1330),拜燕王宫相。二年,任中书平章政事,兼宫相都总管府都达鲁花赤。三年,宁宗即位,以提调忠诩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事
明嘉靖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龙许保”(496页)。
见“斡齐尔博罗特”(2428页)。
行政区划名。民国二十年(1931)置,相当于县一级。治今云南省梁河县。明清为※南甸宣抚司,属傣族刀氏土司统治。民国初年设八撮县丞。当时行政区划为三山、四㽘、八撮,县丞管八撮,故又名八撮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