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1246—1303)元朝大臣。蒙古土别燕氏。都元帅※土薛孙,中书右丞相※线真子。初侍太子真金,任詹事,参与谋议,执掌环卫,深受器重,被誉为难得之才。太子死,留辅皇孙铁穆耳,随从抚军北方,平定乃颜、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二十七年(1394)四月,明廷更定番国贡仪,将其列入全国可按定例朝贡的30长官司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十二月,与松潘地区十五族长官司一道,
即“乌纥”(328页)。
苗族婚俗。属姑舅表婚。源于原始社会母系氏族的两合外婚制。当母系氏族的男子必须与其他氏族女子结合,所生子女,须留在女方氏族内,若两个氏族结成婚姻联盟,则形成兄弟之子女与母亲氏族内姊妹之子女间的世代联姻。
见“质孙宴”(1467页)。
羌族部落名,亦国名。原居河西走廊弱水上游及其以西地区。西汉文帝(前180—前157在位)初,匈奴向河西扩张,迫使其大部西迁至阿尔金山以西,在阳关西“千八百里”建立国家,成为西域三十六国之一。余众西迁至
见“挞马”(1619页)。
云南西双版纳和澜沧等地哈尼族居屋称谓。类似※“干栏”,但较之简陋。竹木结构,以茅草或木板盖顶,上下两层。楼下用于饲养牲畜,存放薪柴,安置脚碓,楼上住人。宽敞,但通风、照明欠佳。一屋隔为两间,男女分住,
见“赛来费耶”(2469页)。
高句骊国第十四世王相夫的谥号。亦称雉葛王。相夫于晋惠帝元康二年(292)继位,永康元年(300)因被废自缢,葬于烽山之原,国人因葬地加此谥号。